赌球命案主犯一审死刑 原告:中山大学责任跑不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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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0:13 《足球》报 | ||||||||
记者白国华报道3月11日下午,“中大赌球杀人案”在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为偿还10多万元赌球债而杀死好友潘志明的广东省翻译自考辅导中心(和中山大学联合办学)学生牛兴杰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作案同伙陈伟松被判死缓,林子斌被判15年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牛兴杰、陈伟松、林子斌结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绑架人的反抗而将被绑架人杀害,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由于他们作案
中大赌球案案发于2004年4月20日。牛兴杰是中山大学成人教育辅导学院与广东省翻译自考辅导中心联合办学的02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据他供认,他因为赌球欠了陈伟松的上手庄主10万多元钱,陈伟松打电话过来让他想办法还钱。由于无法按时筹到钱,牛兴杰于是想绑架家境比较富裕的好友潘志明。牛兴杰在纠合了陈伟松和林子斌以后,开始于凌晨2时 15分左右作案。在绑架过程中遭到潘志明的激烈反抗后,三人残忍地将潘志明杀害。当天下午,警方根据线索将牛兴杰抓获。两天后,林、陈二人相继落网。 因为此次审理只涉及案件的刑事部分,所以并没有通知受害者的父母和原告律师到场,潘志明的父亲潘浩新也只是通过律师的电话才得知这一消息。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他表示满意,他在13日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这个判决可以告慰我儿子的在天之灵了。”潘浩新苦等了一年以后,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判决结果,但是心力交瘁的他一点也没有欣喜的感觉,就算判凶手十次死刑也还不了他一个活生生的儿子。 但是,关于此次案件的民事部分的审理仍然没完全结束。争论的焦点在于:作为合作办学的中山大学,究竟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原告律师告诉记者,中大方面肯定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原告也没有提出究竟要中大赔偿多少钱,律师认为赔偿的具体数目一切由法院认定。而潘浩新的态度则很坚决:“并不是要他们赔多少钱,但是中大要承担的责任他们一定要承担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