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谢亚龙之足球观念:改革没负担 没有什么不能放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8:17 北京青年报

  谢亚龙之足球观念

  在任职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之前,于体育理论方面有很高造诣的谢亚龙撰写了一篇长文,阐述了他对当前中国足球问题的思考。本报今天特将他这篇文章摘录刊发。

  -中超联赛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如果更加精确地定位,那么中超联赛应该属于准公共
产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的根本任务,是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公共行政的理论,这些都是向社会供给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所以,我国政府集纳税人的需求以纳税人的资金,投入体育领域包括足球比赛在内的所有运动项目,其根本的目的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进行公共服务,这是我国政府致力于发展体育运动的根本目标(请注意:这里是专指政府)。按照这个大前提的约束,我们应该把中国足协主办的中超联赛放在公共产品的大范畴。

  我认为中超联赛有如下特性:

  ·中超联赛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为全体国民服务的;

  ·搞足球比赛不是为了赚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作为公共产品的供给没有排他性质,是全体国民共同享用的;

  ·在运行方式上,是不通过市场竞争手段运行的,也就是说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给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外部性效用,将有力地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活氛围。

  所谓外部性,有正、负之分。正外部性就如同养蜂人自己收益的是蜜,而周边的农业由于蜜蜂传播花粉而获得丰收的效用一样;负外部性的效果,如工厂在环保治理不好的情况下造成的污染和疾病一样。足球也是同理。政府发展足球,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些群众喜欢足球,更重要的是通过足球的发展振奋民族精神,获取社会氛围的正外部性效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共产品供给和管理的认识深化,现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克服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效率低下”、“搭便车”、“公用地灾害”等弊病,大多采取了更为灵活多样的形式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于是准公共产品的数量大大增加。

  准公共产品是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一种社会产品,它既坚持公益性原则,又有经营性质,还具有部分的排他性和一定的市场竞争性。由于我国体育项目的改革程度不同,足球是我国体育改革的“突破口和先锋队”,所以足球较其他项目更早并且更深地进入市场。所以如果更加精确地定位,那么中超联赛应该属于准公共产品。

  -足球改革实践证明,要成就一番事业,没有精神的力量,不能超越物质与享受的诱惑,达不到忘我无私的境界,难以攀登至理想的巅峰我认为:无论足球怎样深化改革,都不可能改变其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都不可能脱离公共产品的大范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基本属性的规定性决定的。

  足球比赛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可以看作一种社会服务,在近期的众望所归的奋斗目标,是全国人民特别是球迷们多年来一直翘首盼望的“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这个目标的实现,如果能用生产私人产品的方式完成,能用市场交易的手段实现,能用钱“堆”出来,就比较简单一些了。据不精确的估计,足球的资金投入比改革前提高了数十倍乃至上百倍,运动员个人收入比以前提高了几十至几百倍不等,而足球水平却踯躅不前。足球改革的实践证明,要成就一番事业,没有精神的力量,不能超越物质与享受的诱惑,达不到忘我无私的境界,难以攀登至理想的巅峰。这就是为什么有的运动员不愿意参加国家队比赛,有的运动员在为国效力时出工不出力的真实原因。同理,也是国外的一些职业运动员不愿意代表国家出战奥运会的内在原因。

  我国体育的奥运战略“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在奥运舞台上为国争光是一切炎黄子孙的共同心愿。足球改革的大军在向这个大目标奋斗的过程中,虽然大家口头还在喊着,但实际上很多人却揣着腋下的“私”来。他们在不动声色地、铁定地按经济规律办事,完全蜕变为“经济人”,竞相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背离了国家和人民的重托,辜负了球迷的希望。这就是在现阶段的各种条件下将足球按照生产私人产品的方式来运作,所造成的必然的恶果。这也是足球改革以来在实践中发生的最大的偏差,或者叫最大的失误。

  -足球变成一个吞噬金钱的怪物,变成一次又一次欺骗球迷感情的骗局,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哪一个人的问题,也不能仅仅归结于足协或投资人的问题,这是机制决定的

  说到底,用生产私人产品的运行机制搞社会公共产品的足球,足球就会变成一个打着社会公益事业旗号的吞噬金钱的怪物,就会变成一次又一次欺骗球迷感情的骗局,就会变成一个令人费解的不可思议的怪胎。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哪一个人的问题,也不能仅仅归结于足协或投资人的问题,这是机制决定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足球改革如此之红红火火,而足球水平却降到了如此之荒唐地步的真实的、内在的、本质的原因,这也是笔者为什么特别强调的,应该把足球产品的性质定位在公共产品范畴的实践理由。

  足球改革是否在推进过程中,偏离了预定的方向,违背了设计者的初衷,误入了扑朔迷离的怪圈?在大文化范畴里,体育有产业,教育有产业,文化有产业……但体育、教育、文化等等,凡属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产业部类,凡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东西,都不可能实行“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产业化。在社会公共事业进入市场,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的时候,应该坚持其区别于私人产品的特殊性。否则,必然是一场灾难!

  -我坚信,就是今后足协要到国家工商管理局去注册了,也要把足球改革定位在生产私人产品上,搞彻底的职业化、产业化,也必须注意和公共产品生产的衔接

  也许有人会问,职业化足球难道不是私人产品吗?是的,西方的职业体育从运行机制上分析属于私人产品。但是,从国家公共行政的角度看,观其种种迹象,政府仍然把它放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范畴,给予许多政策优惠,并注意公共产品的社会导向。在向职业化转轨的过程中,也非常注意和公共产品的衔接,以至于日本足球的职业化转轨预定了10年时间,实际也用了7年的时间进行耐心细致的转变。

  我国足球的职业化可能由于步伐太快的缘故,更多的也许是理论认识问题,或许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老毛病作祟,在足球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的继承和衔接上下工夫不够,以至于足球改革的结果是,市场越做越大,业内人士的钱越挣越多,但竞技水平却止不住地下跌,国家和人民企盼的公共产品愣是生产不出来了,成了咄咄怪事!

  忘掉了国家的利益,忘掉了公众的利益,忘掉了球迷的利益,足球就会丧失灵魂,比赛就会没有灵气,球员就会没有灵性。何谈水平的提高呢?

  一个球星,首先是一个公众形象,为广大球迷所托举,被社会大众所公认。我坚信,就是今后足协决定要到国家工商管理局去注册了,也要把足球改革定位在生产私人产品上,搞彻底的职业化、产业化,也必须注意和公共产品生产的衔接。从国家管理的层面上,还应该把足球放在大文化范畴,放在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基点上,永远也不能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的首要任务。

  -就我的观点看,起码目前和相当长的一个时间范围里,把中超联赛搞成私人产品,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脱离了国情

  至于今后中超联赛是不是要改变现状,发展成私人产品,搞成彻底的职业化,和世界五大联赛接轨,这恐怕还有待体育最高行政管理部门,乃至代表人民对国家事务行使权力的人大作出决策,仅仅是足协恐怕还是不行。就我的观点看,起码目前和相当长的一个时间范围里,把中超联赛搞成私人产品,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脱离了国情。其实,职业体育是现代社会生产顶尖级文化产品的一种形式,符合文化产品的生产特点,我们可能只看到了一些表面的形式的东西,对职业化的深刻内涵还需要进一步把握。

  中超联赛既然是生产准公共产品,那就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投资人资本投入的效用,起码在近期可以在无形资产、广告效益等其他方面体现。实德集团的徐明先生算了一笔账,养一支足球队一年要七八千万,但“大连实德在全国报纸、网站、电视上的曝光率,一年下来,如果换算成广告投放的话,大概价值超过50亿,这是很多人可能无法想象的,但是因为有足球这个载体,大连实德不需要花这笔钱就能达到这个效果”。

  中超联赛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要以经营为手段,要讲究投入产出的效益,要不断提高联赛的市场化水平,要逐步做到足球市场收支相抵,业内人员能够自己养自己。足球的票房收入,现在连正常的运营费用都不够,更不要说体育场馆那上亿的建设资金如何折算了。笔者认为,中超联赛市场化运营、资本运作的目标,今后如果做得更好一点,在良性运行的基础上也可以略有盈余。这个盈余是多少呢?我很同意“超成本分担率”的概念,即盈余控制在同期银行利率、国债利率与股市盈利的平均水平线上。我以为,这就叫“以体养体,良性运转”,不以营利为目的了。

  -从甲A到中超,足协吸纳了大量的社会资金,特别是中超的方式变化就更大了。足协可能没有意识到事情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拥有的所有权概念已经涵盖不了现代经济的产权概念了

  中国足协对中超联赛的初级拥有权,不仅仅来源于国际足联的定义,在中国的土地上更重要的来源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马克思高度关注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中形成的经济关系。在他看来,围绕财产占有关系或占有权利而建立的社会经济制度,就是财产所有制,这种对生产资料的独占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它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及交换和分配关系。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切社会事业归国家所有。所以足球改革以前的联赛,所有权都是全民所有的。足协代表国家管理足球事业,所以也可以认为足协拥有联赛的所有权。

  从甲A到中超,就开始发生了变化,足协吸纳了大量的社会资金,特别是中超的方式变化就更大了。问题的关键是,足协可能没有意识到事情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拥有的所有权概念已经涵盖不了现代经济的产权概念了。然而,他们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以拥有中超产权并直接控制中超运行的方式,按照“路径依赖”的规律进行资本运作。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与产权制度的建立,好像离他们还有很远的距离。形象地说,联赛的“腿”已经改革了,各路诸侯已经是在工商注册的俱乐部球队了,但是“脑袋”还没有变,还是在民政注册的社团,而且其实体还是握有部分行政权力的国家体育总局的项目管理中心,这个集事业、企业和政府三种职能于一身的“渐进式改革”的过渡性产物,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产权制度的意识,还没有厘清足协和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以至于分歧日益尖锐。

  事实证明,在庞大社会资金涌入的情况下(据说每年有20个亿在足球项目上被使用),我们的头脑是不是有点发热了,须知,市场上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挣来的呀!那绝不是可以白花的。

  我的设想是:作为足协从甲A带进中超的国有资产,可以通过评估,确立其在中超投资中的份额,和资本市场的投入一起,共同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组成中超联赛的产权构架,形成现代经济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国有资产,目前国家也针对“政资不分”的弊病建立了“出资人制度”,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分离,也就是人们说的“政资分开”。连政府和国有资产都可以分开了,而我们的足球改革喊了十几年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什么就“分”不了呢?

  -足球改革既然走出来了,就退不回去了,退回去算得什么英雄好汉!投资人的愿望,球迷们的心声,是进一步深化足球改革的巨大社会动力,绝不是足球改革与发展的阻力。职业化搞了那么多年,水平却直落到谷底,没有什么负担了,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的了

  中超联赛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以下三点是谁也不能回避的:

  第一,要建立健全中超联赛的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那种笼统的所有权的概念,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了,必须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

  第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第三,足协要彻底摒弃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体制,要下决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并规范中超联赛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

  我的基本理念是:中超联赛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保证其公共产品的性质,必须保证国家对中超的所有权与宏观调控权,必须按照体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必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必须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中超管理体制。

  足球改革既然走出来了,就退不回去了,退回去算得什么英雄好汉!投资人的愿望,球迷们的心声,是进一步深化足球改革的巨大社会动力,绝不是足球改革与发展的阻力。职业化搞了那么多年,水平却直落到谷底,没有什么负担了,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的了(包括放弃我们个人的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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