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表态:判决明显不合理 我百分之百要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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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0:25 沈阳晚报 |
从2003年9月8日递交了对张玉宁的民事起诉书,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这期间有429天;而宣读一份曲张案二审判决书的时间则只有短短的27分钟……昨天,当审判长的宣读完毕之后,曲乐恒一直低垂的头抬了起来,“这个判决明显不合理,我百分之百要申诉。” 亲戚、媒体蜂拥,见证20分钟宣判 昨天上午,位于沈阳市政府广场东侧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显得格外喧嚣。不到9时,就有来自辽沈地区的数十名媒体记者早早来到这里,在领取了旁听证之后,大家拥入了位于市中法二楼的10号审判厅。 上午9时45分,张玉宁的代理律师、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宏率先走进10号厅,看得出,他一脸的轻松,在与各位法官打了招呼后,落座于被告席。 4分钟之后,在父母、舅舅、姐姐的陪同下,曲乐恒坐着轮椅进入到10号厅,数十名记者蜂拥而上,将曲乐恒包围,拍照、摄像,直到曲乐恒坐到了原告席。 在审判长的整个宣判过程中,曲乐恒的表情一直非常平静,更多的时候,他在低着头沉思着什么,而在旁听席上的曲乐恒之父曲明书则不时与老伴交头接耳,曲乐恒的姐姐则站在一边,静静地听。 当最后的赔偿数字从审判长的口中说出时,曲乐恒的脸似乎抽搐了一下,脸上浮出了一丝苦笑,是否他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继续申诉,为维权,让张玉宁当面道歉 对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曲乐恒当即表示了强烈的质疑,“对这个结果我肯定不能接受,这根本就不是我们的预期期望值,在与律师商量之后,我将肯定会继续申诉的。” 曲乐恒满脸疑问地说,“别的不说,仅这个判决书,就有两个遗留问题,一是继续治疗费的问题,二是张家能否执行判决书的问题。” 当记者问到,什么样数额的赔偿能令其满意时,曲乐恒抬起头望着记者说,“必须达到预期的期望值,也就是说让我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事实上,多少钱也弥补不了我的损失,维权是我的目的,这个官司我还要打下去。” 不时有电话打进来,曲乐恒耐心地一一回答了记者朋友们的问题,脸上显得并不轻松。 在谈到法院拒绝了曲家关于让张玉宁当面向曲乐恒道歉的要求时,曲乐恒有些气愤地说,“法院有一定的倾向性,赔礼道歉是一个道德的表现,张玉宁必须向我当面道歉。” 曲乐恒一家人无人说满意 对于沈阳市中法的判决结果,曲家表示了自己强烈的不满,曲乐恒的父亲曲明书拿出一份2002年9月19日的沈阳地区发行的一份报纸,指着上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承诺书说,“在这个承诺书中,法院院长承诺,凡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都要求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他认为“担任审判长的却只是一个厅长,这显然与承诺书的约定有违。” 曲乐恒的母亲也对判决表达了强烈的不满,随后她对记者说道,“有一点你可能不知道,在二审第一次调解时,张玉宁的母亲对我们家曲乐恒说,你咋不死呢!这叫什么话啊?她难道就这么恨咱们?” 曲乐恒则对判决书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不属于法官的自由裁权,这么判太不合理了。比如误工费,他们依据的是俱乐部提供的工资表,但那时我的工资都涨到2万1千元了,再依据工资表合适吗?” 争论焦点竟是新法规的实施 曲乐恒之所以还要坚持上诉,一个关键的原因在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这个法规的颁布成为了双方争论的焦点。据法律专业人士介绍,如果新法规适用于本案,那么二审的赔偿金额将高于263万元,反之赔偿金额将有所减少。 而在昨日的宣判中,法庭以新赔偿法适用范围是2004年5月1日以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为由,认为新赔偿法不适用于“曲张案”,并依据此原则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各项费用共计234万余元。 继续申诉,已经成为曲家的选择。在第一时间将判决书传给自己的代理律师之后,曲乐恒离开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旧是他的舅舅推着那辆有些旧的轮椅,依旧是曲乐恒的家人则环绕在四周,在淅淅沥沥的冬雨中,这一家人踏上了回家的路…… 曲乐恒事件回顾 2000年4月26日,在沈阳东陵区王滨乡,辽足几名球员在开车外出活动的途中发生严重车祸,其中,张玉宁受轻伤,曲乐恒腰椎骨折。 2001年1月13日,被交警部门移交至检察院的“张玉宁交通肇事案”,已被东陵区检察院驳回,张玉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1年3月29日,曲乐恒和他的父亲曲明书在沈阳天都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张玉宁与黑社会勾结。 2003年9月8日,曲乐恒来到东陵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曲张案正式开始。 2004年3月8日,东陵区一审判张玉宁赔偿曲乐恒各种费用26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