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中国将立法打击足球流氓 扰乱比赛者12月内不得入场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8:01 新京报

  扰乱体育比赛者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

  草案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意味着我国已经开始借鉴其他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通过立法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

  按照草案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警告: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场内的;未经许可,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草案还规定,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违反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专家表示,这一规定充分借鉴了英国、意大利等国通过立法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将为我国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评论】【体育沙龙】【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马拉松网友精彩集锦
石景山区招聘新队员
组建属于你们的团队
免费主页空间送给你
同城约战天天特别约会

秀出你自己获酷炫积分

约战论坛等你发表大作

免费申请最酷球队主页
NIKE十月新品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