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延锋杯”上海市职工五人制足球锦标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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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3:17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一、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二、 承办单位:上海市足球协会、市总工会宣教部 三、 竞赛日期:11月20日——12月21日 四、 比赛地点:东华大学、北蔡中学、九城置业江湖龙足球俱乐部空中球场 五、 参赛对象: 1、凡本市工业、交通、建设、财贸、机关、教卫(含大专院校)、公安及三资、 民营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2、本市职工、个体劳动者可以自由组队参赛,但必须由一个单位出面组建参赛队,否则不予报名。 六、 报名须知: 1、报名办法: (1) 参赛队可就近向报名点索取报名单或在上海足协网站下载www.sfa.org.cn;报名单,向各报名点正式报名; (2) 报名费甲组500元、乙组300元,每人保险费10元及每人一寸照片一张,纪律保证金(甲组2000元、乙组500元,如比赛期间没有发生违纪事端,赛后归还) 2、报名日期:10月10日—11月10日 3、报名地点:上海市足球协会(中山南二路1500号东亚大厦611室)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5楼539室) 浦东新区足球协会(张杨路1458号源深体育场北区409室) 九城置业江湖龙足球俱乐部(法华镇路299号边门4F) 4、报名队员: (1)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章守纪。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十人。 (3)本年度已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职业运动员和参加全国乙级队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每一职工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七、 竞赛办法: 本杯赛分甲组、乙组两个组别。(参加甲组队资格:在2003年参加本杯赛的 8支甲组球队和获得乙组队决赛前六名球队,比赛方法视报名队数另定)。 乙组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按报名队数分别在3个赛区。 1、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单循环的办法,赛出各小组名次,每小组前两名队 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赛出1至8名。 3、决定名次办法: 第一阶段: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各队在同一循环比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数、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 比赛每场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赛成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决出胜负,先互踢3球,进球多者获胜,仍平局则以一对一各踢一个点球,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八、 比赛规则: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五人制,用4号球,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3)运动员上场必须穿着同一颜色的服装,号码固定,一律穿胶底球鞋,上场队长佩戴袖标,违者不准上场。 (4)运动员上场比赛前,必须交验由本次比赛组委会印发的参赛证。 九、 纪律规定: 1、 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2、 在比赛中一个队不服从裁判的判决,中断比赛5分钟即为罢踢,则取消该队 参加本次比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已赛成绩全部无效,罚款500元。 3、 凡超过规定开赛时间10分钟以上的队,则按弃权论处,判对方3:0胜,罚 款200元。 4、 运动员必须符合本规程规定,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现象,经纪律 委员会裁定后,则取消该队参加本次比赛资格,该队与其他队已赛成绩全部无效,罚款500元。 5、 运动员或工作人员无论在比赛前后,场内场外如有殴打或踢、污辱裁判员、 对方队员、工作人员等,纪律委员会根据有关条款将加重处罚并全市通报。 十、 奖励与升降级 1、 甲、乙组:冠军、亚军、季军分获奖杯一座及奖金。 2、 甲、乙组4—8名的队分别发给奖状及奖金。 3、 获乙组前6名的球队自然晋升次年比赛的甲组。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由本次比赛组委会另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