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全国女足超级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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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20:06 体总网 | |||||||||
足纪字(2004)06号 各会员协会、女足俱乐部(运动队): 在5月8日进行的2004年全国足球女子超级联赛第2轮第11场河南建业女子足球队与天津汇森女子足球队的比赛中,天津汇森队7号运动员翟纯防守时踢到河南建业队10号运动员
此事件发生后,河南建业女子足球队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对该队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将《河南女足关于对段芳芳的处罚报告》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鉴于此情况,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给予河南建业女子足球队10号运动员段芳芳停赛4轮(2004年全国女足超级联赛第3、4、5、6轮)的处罚。 希望各女足俱乐部(运动队)以此为戒,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中国足球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工作的文件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