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4乙级队联赛赛区委员会和比赛主场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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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16:5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体足字(2004)148号 各乙级联赛赛区及俱乐部: 为了做好2004年全国足球乙级俱乐部队联赛赛区委员会组织和比赛主场的审定工作,确保赛区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及比赛场地质量,使乙级俱乐部队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
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将对各赛区及俱乐部共同上报的主场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的主场具有举办2004年乙级联赛的比赛资格。 2004年俱乐部如更换比赛主场,只能在已上报并通过检查的体育场中选择更换,并至少在更换前两个月,按规定和要求上报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 全国足球乙级俱乐部队联赛办公电子邮箱:liuhaocfa@vip.sina.com 二○○四年三月五日 附:全国足球乙级俱乐部队联赛比赛场地申报表 2004年全国乙级俱乐部队联赛赛区委员会及工作机构报表 注:申报举办2004年乙级俱乐部队联赛比赛主场资格的必备要求: 1、证明体育场建筑结构安全的相关文件; 2、体育场消防安全的相关文件; 3、当地政府同意承办2004年乙级联赛比赛的有关文件; 4、当地公安部门的比赛安保承诺书; 5、满足有关电视转播和商务的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