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中国足协对在足协杯青辽决赛中有出格表现的辽足球员李尧处以停赛两场、罚款1万元的处罚,但并没有针对辽宁队拒绝领取银牌的行为进行任何处罚。
在足协杯决赛第二回合的比赛中,李尧在领到马来西亚裁判判给他的第二张黄牌之后情绪十分激动,并上前与裁判理论。在比赛结束之后,他再次冲入场内找裁判,并伴以激烈的身体动作。在场的中国足协官员认为李尧的行为过分,有围追裁判的嫌疑,并表示将对他
进行停赛的处罚。足协联赛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整场比赛看,主裁判的判罚并没有明显偏袒之处。从录像看,李尧被罚下的动作无可厚非。
昨天,辽足俱乐部收到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文件。针对李尧在场上的过激行为决定对其处以停赛两场,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并要求辽足俱乐部对其进行教育。
对于辽宁队集体退出颁奖仪式,足协虽然对这种抗议感到恼火,却苦于处罚无章可循而无从下手。毕竟辽宁队的这种行为只是有损足协尊严,而没伤及任何其他一方的利益,由于是首例,足协的纪律手册上无法找到相应处罚条例,足协最多只能对俱乐部提出批评。(金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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