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培彦仍然下落不明
本报北京专电昨天下午,记者从有关方面得到确切消息,证实“黑哨”关键人物孙培彦的确被公安部B级通缉令通缉。虽然警方为此成立了专案组,但孙培彦目前仍被刑事拘留在逃,且下落不明。而有关人士也透露目前正在配合办理此案,但却对案件的进展,却三缄其口。
记者先行通过有关渠道证实了孙培彦已被通缉的事实。据介绍,通缉孙培彦的B级通缉令7月12日才出现在网上,但2002年3月1日其因贪污贿赂在警方办理刑事拘留手续时已经逃跑。虽然有媒体称孙培彦于本月27日落入法网,但记者得到确切消息,其仍在逃。昨天下午,记者先与经办此案有关办案人员核实这一消息是否准确,但其只承认目前公安机关为此成立了专案组,并协助上级展开工作,但对于孙培彦的下落却称“不知道。”随后,记者在与承办此案的宣武分局了解进一步情况时,对方却惊讶的反问记者:“是吗?没听说啊!”
为了进一步证实孙培彦的下落,在向其户籍所在地朱各庄核实其下落时,当地居委会表示: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而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未在通缉令上显示的北京首体南路住处出现。(郑义张华)
罪名应是商业受贿
本报讯从目前公安部发布通缉令的举动来看,孙培彦目前涉嫌的罪名理论上不是受贿罪,最直接的罪名应该是商业受贿或介绍商业受贿罪。
北京中直接律师事务所的胡平律师认为,孙培彦涉嫌作为中间人帮助裁判收受贿赂,很可能犯有介绍商业受贿罪,但是该罪行比较轻,最严重的判罚也就是有期徒刑3至4年,因此极少有发通缉令的,所以,孙培彦很有可能是自己收受了贿赂和好处,“由公安机关进行通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掌握了他这方面的一些情况。”
胡平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孙培彦在此前被公安机关传讯但并未实施拘留,因此这次通缉捉拿后也只是将会实施刑事拘留,和龚建平的情况一样,在对其本人进行审讯以及对案还必须侦查之后,再进一步确定是否将其案情递交检察院,并实施逮捕。
胡平律师同时称,作为司法机关,对于不同的案件都可以有权不把案情公开,像龚案一样,如果对孙培彦进行立案,公安机关也可以秘密地进行,“根据一般的经验,对于B级通缉犯,公安部会定期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大规模、大范围追捕,因此孙培彦什么时候落网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对他的问题定性。”(晓文)
探访孙培彦新窝
本报北京专电原足协官员孙培彦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事闹的沸沸扬扬,各个媒体都不遗余力地报道此事,但孙培彦的住所却始终没有定论,为此记者按照通缉令上的地址特意去寻访了一番。
记者从五棵松地铁站出来后,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听了三四个人才找到了朱各庄的所在地。经人指点后记者找到朱各庄居委会所在地朱各庄10号院,目的是为了了解孙培彦家的具体住址。但迎上来的保安却挡住了记者的去路,表示不能进去,于是记者表明了来此的目的,保安也相当配合地让记者电话联系居委会的负责人员。
在与居委会的负责人员的电话交谈中,居委会的人员表示,小区内从未听说过有叫孙培彦的人居住。当记者要求能否查查当地的居民册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要求,记者只好无奈的放下电话。
当记者刚要带着失望离开时,偶然瞥见了孙培彦3个字,记者心里一惊。孙培彦的名字赫然印在传达室的居民名单里。从这份名单里记者发现,孙培彦住在10号楼的10层11号,而在孙培彦名字下面还有一个叫韩菁的人。记者于是问保安韩菁的情况,但保安表示他们是刚刚调到10号楼来的,因此对此人并不大熟悉。但尔后又说,孙培彦是谁他们不是很清楚,但要是找韩菁他们到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也没说过什么话,也不知道其和孙培彦的关系。
于是记者按照名单上的电话打给韩菁。电话响了10多声后仍无人接听,记者又上楼敲门也没人应答。据保安说,韩菁前几天还领过报纸,但今天的报纸还没有拿走,这说明韩菁前几天还出现过,可能是因为孙培彦的事而故意不面对媒体。到记者截稿时止,孙培彦家的电话仍无人接听。(杨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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