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最根本的前提是:如果希丁克本人愿意的话。我以为,中国足协应当现在就派专人前往韩国,为请希丁克着手进行相关的工作。
希丁克仅仅执教了韩国队两年的时间,在本届世界杯上韩国队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可以归结为4个字:脱胎换骨。
这种脱胎换骨直观上描述,就是韩国队已经越发明显地呈现出了某种“欧洲球队”的特性——单以安贞焕在小组赛对美国,以及八分之一决赛对意大利两场比赛中的两粒进球来看,那完完全全是属于标准的欧洲球队的进球模式。
显然,是希丁克将他以往在欧洲的执教理念和经验,最大限度地灌输到韩国球员的意识里面,使得韩国队开始用一种有别于过去的崭新思路和方式应对着每一场比赛。
从执教经验战绩上讲,希丁克有着令人信服的履历;从性格为人上讲,希丁克又有着刚直不阿、勇于挑战的秉性。这两点无疑是中国足球在聘请新一任国家队主教练的选择标准中,最重要的两个基本条件。
实际上,希丁克之于中国足球还具备着宝贵的强指向的针对性。
具体分析:一来希丁克通过执教韩国队,对亚洲足球的现状、包括亚洲球队、亚洲球员的优缺点已经做到了充分的熟悉掌握,对亚洲文化尤其是东亚文化也有了充分的了解适应,这将最大限度地使其一旦执掌帅印便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角色;
二来,希丁克严厉的执教风格,会改变中国球员身上的某些诸如傲慢懒散、自以为是的恶习,建立起严谨刻苦的应有品质。事实证明,现阶段的绝大多数中国球员,在相对宽松的管理之下很难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需要有希丁克这样的教头来严明治军;
第三,“后米卢时代”中国队面临着新老交替的局面,以希丁克在韩国队身上的作为,在努力发掘、大胆使用年轻球员方面,他表现出了相当的重视和独到的眼光。将其请来,恰好可以在米卢已经做好了一定铺垫的基础上,继续完成中国队人员上“改头换面”的工程;
再有,对于中国队4年后的再次冲击世界杯,韩国队将是中国队强有力的拦路虎之一,加之中国队“逢韩不胜”的历史尚未打破,如果希丁克的到来,可以以“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方式为中国队追赶超越韩国队提供有力帮助的话,那么,对中国足球建立信心、争取连续实现打进世界杯都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韩日两国足球崛起的经验,中国足球在技术风格、战术打法上向欧洲足球靠拢已经是一种大势所趋;相比于一干南斯拉夫教练,希丁克的执教理念更接近于欧洲足球的原汁原味,他的到来也将推进国内联赛球队的“欧化”进程。
当然,希丁克的身价要远远高于米卢,中国足协舍不舍得、有没有条件开出一个令希丁克心动的价格恐怕还是个疑问。在希丁克不一口回绝继续在亚洲执教的前提之下,那就要看中国足协对请希丁克来的“性能价格比”是如何记算得了。
给希丁克一个完整的4年时间,至少在中国足球整体发展上应当是可以达到受益匪浅的效果的。话说回来,米卢的“快乐足球”和希丁克的“严厉治军”属于执教方式上的截然相反,既然尝试过了“通俗唱法”,现在也应该尝试一番“美声唱法”了——尤其在中国足球依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的背景之下,这显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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