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运动员的吃、住、行等费用几乎全是由国家承包的现状,向下属的各运动管理中心包括中国棋院颁发了一份新的运动员比赛奖金分配文件。这份文件要求,今后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比赛,国家将一律提成运动员奖金的2/3,运动员本人只能得到其中的1/3。
这份新的奖金分配方案,对非奥运会项目的中国围棋冲击颇大。因为在此之前,中国
棋手的比赛奖金分配,一直采用国际和国内不同的双重标准执行。棋手的国际比赛奖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税后个人拿38%左右的金额,其余交国家和棋类管理中心。而棋手的国内比赛奖金,缴税后几乎全归自己。
1999年岁末,中国棋院由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台了一项新的收费规定。规定棋手凡在国内比赛中获得1万元以上的奖金,棋院将按照比例收取10%的管理费,棋手只能获得其中的90%。中国棋院的这个收费标准,要低于日本和韩国棋院收取12%的管理费的标准。当时,由于减少了这个10%的收入,中国一些棋手显然有些想法和意见。他们认为中国棋院不妨效仿日、韩棋院,成立一个棋士会。在作出关系到棋手切身利益的决策之前,不妨先听听棋士会的意见后再作决定。
现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新的规定,棋手的国内比赛收入将大幅度缩水。拿棋手获得10万元奖金计算,缴20%的税后剩余8万元,8万元再上交国家体育总局50%用于发展事业、奖励教练及有关人员、中国棋院收取10%的管理费,最终到棋手手中的只有税后奖金总数的35%。也就是说,8万元个人只能拿2万多元。这显然对一批等级分在前十名的尖子棋手的利益影响太大,可能也会对中国围棋的转型、中国围棋的职业化改革带来相当大的影响……这份文件在中国棋院公布后,棋院领导说,他们会想方设法争取让棋手的收入提高一些,但恐怕很难改变这个大趋势。对此,也有一些人士认为,今后一些大牌棋手可能会更加重视围甲联赛,因为围甲联赛的每局对局费虽然不到1万元,但也有好几千元,围甲一年22轮的对局和赢棋资金,将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业余教棋市场,可能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兴旺起来,这对普及围棋有好处。
□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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