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关于2004年中国女篮甲级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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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3:04 BSGB | ||||
体篮字[2003]323号 关于印发2004年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赛区、各参赛俱乐部: 现将《2004年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竞赛规程》(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按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将参赛确认函、主场体育馆及承办单位的材料(包括联系人电话等,如俱乐部承办联赛的,需附当地省体育局批准函)于9月30日以前报篮管中心竞赛部(传真号010-67174909)。女篮联赛不设分赛场。 二、本赛季所有承办联赛的场馆必须按《联赛手册》(9月上旬印发)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1、比赛馆要完全符合2000年《篮球规则》,并且场地(木制地板)、电子计时记分、照明、音响等设备需达到电视直播要求(内场长34米以上,宽22米以上,上空至少10米无任何障碍物。场地规格长28米、宽15米,界线外两米无任何障碍物)。观众席2000-5000座。 2、场馆须具备24秒计时器装置和5位数计时器(1/10秒)设备(一并安装在篮架上),与电视直播设备相连。24秒计时器和计时钟能够独立的启动和停止(计时钟停止时,24秒计时器设备必须停止)。 三、具体竞赛日程表将在各队确定主场后,在10月中旬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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