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时器上还剩4秒,哈登顶开吉诺比利,左脚试探步,右脚启动加速,过掉马努的防守,三分线外拔地而起。
就在他准备出手的瞬间,球从身后被人死死摁掉,他诧异地回头,只看到吉诺比利和队友庆祝的身影。
在经过了一个加时的鏖战,火箭最终还是没能在圣安东尼奥赢下这场天王山之战。
马努的爆发,自然是马刺赢下这场关键战役的关键因素。他砍下了12分,摘了7个篮板,送出了5个助攻,还在最后1秒,生生断送了火箭的希望。
在赛后接受采访时,他说:“我知道那是一次冒险的举动,但我觉得让哈登出手更加冒险,所以我决定赌一把。”
这场比赛,就跟马努的这最后一击一样,说不上谁稳操胜券,更像是一场赌博,拼的最后残存的意志和孤注一掷的信念。
全场打完,火箭只用了7人轮换,马刺则用了9人,莱昂纳德受困脚踝伤,状态大跌,两队出场的16个人,有9个人的出场时间在34分钟以上,唯“惨烈”能形容这场博弈。
论这场比赛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两队也都针对性的做出了调整。
火箭把戈登拿上了首发,替下了安德森,而马刺则是弃用了默里,让米尔斯出任先发组织后卫。
两边的目的其实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抢开局优势。
火箭先上戈登是为了能够延续上一场比赛的节奏。
上一场比赛,火箭真正击溃马刺的,正是他们不断地奔跑和冲击。马刺上双塔,火箭换一大四小疯狂提速,在马刺正式落位之前完成转换进攻。
相比安德森,戈登在场时球队在进攻端显得更加灵活,球队的进攻节奏会提的更快,还有一点重要的意义在于,他的存在不会像安德森一样,被马刺当作是一个纯粹的外线高射炮,而在防守的布置当中,去用小个错位防守,以便自己即使上双塔也可以让整个防守轮转的过来。戈登是一个能突能投的球员,在面对双塔阵容的时候,他的这个特性能够帮助火箭更有效的撕裂马刺的防守阵型。
而马刺上米尔斯则是为了能给莱昂纳德减压,帮助球队更早更快的打开局面。
有一组数据:
上一场马刺的先发,也就是默里出任先发控卫的那套阵容,一共打了9.7分钟,马刺输了12分,进攻效率80,防守效率132.9,百回合输52.9分。默里的缺点明显:经验不足,持球和投射能力均有限。他在场,意味着马刺只有一个持球点,也就是莱昂纳德。
如此一来,火箭开场的防守就可以变得极有针对性,只要夹住了莱昂纳德便能有效地限制马刺的整体进攻。
而让米尔斯上场之后,且不说他的组织能力有多少,起码是一个可靠的终结点,投射能力远胜默里,有经验,而且球风硬朗。当他出任先发之后,马刺开场的这套阵容,就靠谱多了,有投射有进攻威胁,能分担持球压力,逼迫火箭不得不在控卫的这个位置上投入更多的防守精力,以达到为莱昂纳德减压的目的。
今天这套先发同时在场时他们赢了火箭3分,进攻效率125,防守效率114.2,百回合赢10.8分。
但两队的变阵是否都收到了自己理想的效果了呢?其实也不全是。
马刺倒是如数据展示的那样,一开场就建立了一定的领先优势,但这些都在换人之后被火箭给找回去了。
大卫-李登场,多次被换防到哈登面前,身高、脚步和臂展统统没有达到限制哈登个人表演的水准,落得个被火箭追着打的下场。
之后西蒙斯登场,则解决了马刺应对小阵容的难题,一个身材强壮,力量出色,攻防两端都非常有活力的侧翼,在面对火箭小阵容时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他在场的时间, 球队的防守效率是全队最佳的92.4,百回合赢8.2分,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值。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要了火箭命的,其实是体能。
前文已经提到了,火箭一共只用了7人轮换,这7个人里面,有4个超过了40分钟,6个超过了34分钟,在内内受伤之后,火箭阵容深度不足的短板被无限放大。尤其是在魔球理念的影响下,当火箭的体能出现了问题,他们的进攻效率就会出现大幅下滑。
一个数据:
全场比赛,火箭在三分线外一共48投16中,命中率33.3%。其中上半场是19投8中,命中率42.1%,而下半场则是29投8中,命中率27.6%。
“魔球”的概念就是只要性价比最高的分,也就是篮下和三分线外,在火箭本赛季的进攻比重里,只有5.5%来自于中距离,具体到本场,只有3次。
所以,当你在看到比赛的最后时段时,火箭的进攻全飘在外线。加时赛里他们一共出手了6次,全部都在三分线外,其中就包括了戈登和哈登在生死关头的强行干拔。
当对手摸清火箭的进攻理念之后,他们的防守全部重心只有两个——篮下和外围——中距离能放则放,反正即便是空位,也不见得你就真的会出手。而一旦火箭球员的体能出现了问题,突破的杀伤力削弱,在难有多重威胁之后,他们在外线的三分强投,也就多少变得像是垂死挣扎了。
所以,真正杀死火箭的,其实并不是格林的绝命6分,也不是马努的致命封盖,杀死他们的,恰恰是那个让火箭深信不疑的“魔球”理念,而前面提到的那一切,只不过是压死这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代号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