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对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运动员的处罚决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18:26  新浪体育

  足纪字[2008]09号

  关于对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中甲第七轮第38场北京理工爱国者足球俱乐部队与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8年5月18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进行。

  此轮比赛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举行,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支援灾区的号召,中国足球协会决定,将本轮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同时作为足球界抗震救灾义赛。这既是足球界承担社会责任的行动,也是树立足球界良好形象的需要。中国足协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义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部署,并于近期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联赛管理的通知》、《关于五月十七日、十八日中超、中甲联赛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义赛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同时中国足协还分别向中超、中甲所有赛区派遣了中国足协特派员。要求参赛队的总经理、领队、主教练、队长共同参加赛前联席会议,由特派员传达相关文件,强调义赛的意义、性质和重要性,要求各俱乐部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加强管理,控制好本俱乐部全体人员,要求所有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判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在比赛开始前,中国足协特派员、比赛监督再一次到双方运动员休息室,进一步强调赛风赛纪以及对义赛的相关要求。对于在本轮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然而在北京理工爱国者足球俱乐部队与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进行到85分钟时,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队15号队员伦巴在无球情况下,踢倒北京理工爱国者足球俱乐部18号队员杨思远,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离出场。

  根据中国足协足球字[2008]211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停止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队15号队员伦巴比赛五场(2008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八至第十三轮),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

  在我国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希望各俱乐部(队)切实加强对俱乐部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教育,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员的判罚,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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