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作换来停赛4场罚款6千 李根惊叹足协处罚代价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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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33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黄双)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开出一纸罚单,对中甲山西沃森路虎队(原大连长波队)队员李根处以停赛4场、罚款6000元的处罚。李根在接到罚单后震惊不已——这个教训的代价太大了! 足协开出罚单的缘由得追溯到15日第4轮中甲联赛,山西沃森路虎队在主场迎战广州广药队。处罚的理由为,“山西沃森路虎队7号运动员李根在球已出界的情况下,击打广州
这场比赛是年仅21岁的李根本赛季第二次以主力身份登场,比赛中他表现得相当积极。“好不容易获得的机会,我当然想好好表现,当时在场上非常拼。”李根回忆说,“我和广州队的卢琳一起争球,眼看抢不到了,我伸手打了他的后脑勺一下。” 比赛结束当天,李根曾告诉记者,主裁判掏出红牌的时候他自己都蒙了,后悔自己做出那样的举动:“幸亏球队最后以2-0胜出了,不然我就成了罪人。”昨天得知自己被足协停赛4场,李根有些震惊:“不至于吧?我的那个动作有那么严重吗?停赛4场有点太过严厉了吧?” 转而,李根平静了下来:“那天爸爸说我不够冷静,一定要记住这个教训。他要是知道我停赛4场,该上火了。这个教训的代价太大了!今后,我得在训练中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好好反省吧。” 足协昨天还同时处罚了行为更为严重的中甲青岛海信队的助理教练李斌和翻译陈建义,因为他们“不满裁判员判罚,先后擅自冲入比赛场内,辱骂、指责裁判员”。不过李斌和陈建义得到的处罚比李根要轻,前者被停止进入替补席4场、罚款5000元,后者被停止进入替补席3场,罚款4000元。 本新闻为半岛晨报独家提供给新浪网,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