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体育局公开回应日之泉退出 再见亦是朋友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32 南方都市报 | |||||||||
投资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在管理权问题上闹分歧,日之泉在距离俱乐部注册截止日期仅五天之时宣布退出,广州足球正式交由广州市体育局托管——地震与裂变都在一个星期内发生,日之泉的退出令人猝不及防,而广州市体育局的接管及善后工作开展得同样猝不及防。 日之泉方面抢先公开了双方谈判的“内幕”,并以“出钱却不得权力”的名义宣布退出,广州市体育局局长刘江南在昨日面向新闻界的新闻例会上作出澄清:“这是一个误会。
本报记者 丁淑莹 释疑1 插手管理源于对成绩不满 广州队易主事件的重要原因,是广州市体育局要求插手俱乐部的管理,而此举更一度被外界渲染成“体育局篡权”之说。自广州市委、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独辟出单独章节,以前所未有的篇幅来论述体育,并在其中明确指出要创建足球和羽毛球两个品牌项目后,广州足球便不可避免地染上政府色彩,市体育局自2003年新一套领导班子成立后,一再强调“广州不能没有足球,广州不能没有高水平的职业足球队”的态度。 插手俱乐部管理,被刘江南局长解释为“压力所致”。在2004年日之泉接手广州队之时,球队成绩为甲B联赛第三名,而在2004和2005两个赛季,日之泉在政府“冲超”任务唱高调的态势下,不仅未能达到冲超的预期目标,还连续两年仅列中甲第四名,用刘江南的话来说,就是“我把孩子交给你带了两年,不仅没有长胖,还瘦了那么一点,所以只有接回来了。”政府插手俱乐部管理,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日之泉虽然保住了广州足球的‘火种’,使广州有了足球,但凭其实力,不能使广州有高水平的职业足球队”。 在市体育局托管广州足球之后,刘江南表示广州队“冲超”的目标不会改变,“这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同时也是广大市民对球队的期望。”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广州市体育局也同样在这种压力下采取了必然的措施。 释疑2 日之泉“出钱失权”是误解 日之泉与体育局谈判的崩盘,在之前外界的言论中一直被认为是由于体育局的“篡权”,使日之泉企业“出钱却得不到管理权”,在谈及此问题时,刘江南表示这是一种对政府加强对俱乐部管理的误解,“在谈判过程中,市体育局一直秉承着一个方针:凡是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双方沟通。我们是禀着合作沟通的态度,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一说法被人误解,而这种误解也直接导致了日之泉最后的退出。” 而在去年12月的广州队新主帅马米奇的任命仪式上,市体育局和市足协并无派代表出席,此事被认为是体育局与日之泉“对立”的导火线,对此,李乃镇副局长一并作出了澄清,他表示“任命马米奇为广州队新帅是日之泉俱乐部的独立行为,而且马米奇仅为俱乐部聘请的临时教练,并不属正式且长期的任命,因此体育局及足协方面并不需要出席这个任命仪式。” 释疑3 托管期间投入将超以往 广州市体育局仓促托管广州队,“财物资源供应能否及时上轨道”、“如何保证球队冲超财政支持”等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对此,刘江南明确提出体育局三大“不变”的态度:球队冲超目标不变;体育局对球队的支持不变;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精神不变。而李乃镇同样提出两点承诺:一是广州市足协在托管期间会在人、财、物方面全力支持俱乐部的运作和球队正常的训练和生活,球员所有的工资和补贴都会正常发放;二是请球员们放心,所有曾经为广州足球做过贡献的人,广州市体育局都不会撒手不管。 在外界最为关注的球队冲超财政投入的问题上,刘江南透露“已有打造广州足球的新方案”,至于投入的资金额,暂时还“无可奉告”,但其同时表示:市体育局在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等方面都必然会远远超过原来,“政府要办的事,还是很有可能办得到的。”刘江南说。另据了解,体育局在对球队的财政支持上的确出手阔卓,为妥善处理3名大连租借球员的问题,体育局已毫不犹豫地斥资500万元。 在与日之泉方面洽谈处理球队管理权交接的同时,体育局也正着手物色可接手或合作的新企业。据刘江南透露,在日之泉宣布退出后,体育局在短期内接到了广州数家企业要求参与经营合作的意向,而体育局目前也在商谈和选择中。谈到对接手企业的要求,李乃镇表示合作原则并无改变,即首要要求球队主场留在广州,“广州”这一球队的头衔不能改变,此外,企业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资金至少在2000万~3000万左右),有一定的市场经营运作经验,企业最好能有一定的影响力。对于接手企业的选择,体育局全体领导班子均透露出“倾向国有企业”的意向。 在号召外界“不要过多地纠缠历史”的同时,副局长李乃镇同时提出“要向前看”。广州市体育局史无前例高调地提出“冲超”的口号,而其内部也一番雄心勃勃的作战姿态,展望广州足球的新一赛季,或许正如刘江南所言:政府要办的事,还是很有可能办得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