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之泉提出退出三套方案 体育局震怒不怕没人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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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24 足球-劲体育 | |||||||||
记者王伟报道 1月22日,日之泉集团向外界宣布,由于在一些具体的决策权问题上与广州市足协存在分歧,日之泉将退出广州足球,总经理林勤甚至表示将在23日停止对俱乐部的费用支出。日之泉突然发难,广州足球的管理者——广州市体育局高层痛斥:“有关人士应该扪心自问,这样做太缺少责任心了!” 我们出钱,却没有决策权!
虽然以广州日之泉队为主的广东队此前夺回了失去两年之久的省港杯,但一时的快乐掩盖不了广州足球的股权问题。经过了近两个月几个回合的谈判后,日之泉总经理林勤表示“不能接受广州足协提出的‘在重大问题上经过双方协商,并且由足协决定并同意后方可执行’”的条款。这个条款实际上也就是谁说了算的问题,此前在中国足协举行的教练员会议上,记者成就此问题和广州足办主任孔茂胜谈到过,当时他表示:大股东是日之泉。 在确定了广州足球由日之泉继续来之后,广州市足协提出了新的方案,其中包括“重大问题上经过双方协商,并且由足协决定并同意后方可执行”。对于这一点,林勤表示不同意,22日晚他向记者表示:“在谈判中,我们一直不需要体育局方面出钱,但我们出钱,却没有对球队的绝对决策权,这是我们不能接受了,我想这个事情换在任何其他人的身上都不会同意。” 此外,足协设定的一些条件也让林勤不满:继续派领队参与球队管理;足协出资聘请一名财务人员参与管理俱乐部财务;在未来的球队经营里,俱乐部必须向足协支付训练场地的费用和球队所住的宿舍费用等。此外,广州市足协提出的日之泉方面必须就2006年和2007年的计划、投入资金的多少以及拿出什么样的成绩作一个保证。如果没有达到协议中保证的内容,日之泉方面就被视为“违约”,将担负所有责任,足协有权收回球队。“这显然又是一个不公平的条款。”林勤说。 林勤提出退出三套方案 林勤提出了退出的三个方案,第一,“体育局和足协或者其他企业收购日之泉的70%股权,之前我已经说过这个,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人接手。如果实在没有现金(大约800万),我可以退一步,用广告置换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 第二种方案是日之泉冠名球队,但这种做法是未来接手者不愿意看到的。第三种方案是由日之泉全权自己来搞,但从现状来看,这种设想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林勤说:“现在有关方面已经让我准备把球队所住的天河宿舍腾出来了,就是不让我们的队员住了。”林勤对此有点哭笑不得,“如果我还要搞的话,肯定会给队员租更好的地方,特意强调这个东西真的没什么意思了。” “退就退了,我不只是喊喊而已。”林勤的话似乎表示了自己的决心,但对于搞了两年广州足球的他来讲,真的退出也有点心里不甘,“等谈谈再说吧。” 体育局高层大发雷霆 对日之泉方面的发难,广州市体育局高层22日大发雷霆:“我们听说他们把双方谈判的内容都公之于众了,这是什么做法啊?!做人要有品德,即使两个商人在谈判的时候也不能把协议的内容向外公布,日之泉怎么能这样干呢?这叫什么有责任心啊?” 广州市体育局局长刘江南说:“请提出这个论调的人有一份责任心,也请所有关心我们广州足球的人有一份责任心,同时也请扪心自问,我们的广州足球怎么发展,要向什么方向发展呢?” 刘江南说:“我的办公室是敞开的,我随时欢迎日之泉来谈,关于责权利方面都可以谈判商量。我想,日之泉向外宣布退出广州足球在我眼里是一件非常不寻常的事件,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应该的,从我的观点里,要多为广州足球的长远发展努力。” 而某体育局高层说打枪的不要,悄悄地干活:“日之泉退就退,现在这样的做法可能会激起广州别的企业的兴趣,我们还真不怕广州足球队没人搞了,别忘记,广州足球的背后还有足协还是体育局。”还有的说:“这不是闹着玩的,首先是个诚信的问题,体育局可以放权给俱乐部,但在权利的背后也相应要有责任和义务,这个不是谁控制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