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足协劝解各打五十大板 联城讨薪带头人张勇消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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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2:16 东方体育日报 | |||||||||
昨天上午,张勇来到上海足协,就联城俱乐部欠他比赛奖金问题同足协秘书长卢申进行了沟通。 在详细询问了21日下午联城队员集体向老板讨薪之事的全部过程后,卢申非常严肃地指出:“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你们双方都有过错。你是球员,怎么可以在许多条款尤其是比赛奖金等敏感项目都是零、零、零的情况下就草率地签字了呢?你这不是自动放弃了你
在各打了双方五十大板后,卢申对于最近上海足球界出现的许多非正常现象作了抨击:“联赛刚结束,新赛季还没有开始,就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中邦的转让磕磕绊绊;现在又是联城队员集体讨薪。唉,好端端的一个上海足球氛围被搅得乱七八糟!”卢申把这些事提高到了政治的高度:“足球俱乐部要有一点国家意识,一点政治意识,不能随着性子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好处呢?对于俱乐部来说,不要以为把球赛踢好了就行了。还有球员管理,足协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尤其是要有政治意识。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小事,它直接关系到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 正说着,有位客人走了进来,卢申介绍是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聘请的律师。“杭律师来得正巧,跟你张勇的事还有点关系。这样吧,张勇你把杭律师请到到隔壁办公室,向他咨询一下你的事情。”趁他俩谈话的当口,卢申顺便说起杭律师来沪的目的,“中国足协有个诉讼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我是纪律委员会的成员。前者专门负责处理劳资双方的纠纷,后者就是根据足协的章程,对违反纪律的球员、球队、教练、裁判和俱乐部作出相应的处罚。但是,诉讼委员会的职能受到中国现行法律的制约。因为它只能协调俱乐部同球员之间的纠纷,却不能仲裁,最终还得由相关法律机构来裁定劳资双方的纠纷。所以,目前中国足协打算撤销诉讼委员会,杭律师就是专程到上海足协来征求意见的。” 10分钟后,张勇回到了卢申的办公室。“谈得怎么样?”卢申关切地问。“还可以。杭律师简单地看了看我的两份合同,指出:我的合同是2004年1月1日签的,过了中国足协规定的申诉期限。”卢申解释说:“中国足协是有这个规定,期限是三个月。球员如果对俱乐部的合同有异议,可以在本赛季联赛结束后的三个月以内,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不过,这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足协再怎么裁定,双方有一方不服,就是一纸空文,足协又不能行使法律权力来强制执行。”“杭律师建议我同俱乐部再商量商量,叫我退一步,能不能接受俱乐部方面先付一部分钱,或者分期付款。”显然,会面时间仓促,木讷的张勇仅仅提供了两份合同,没说清事情的原委,所以这位杭律师只认定这两份合同的合法性。“那是他不知道联城俱乐部根本就不承认这份合同,何来分期付款之说。”卢申说道。 最后,卢申不无同情地劝解张勇:“我看你还是跟俱乐部再沟通沟通,商量怎么个解决法,大家共同来维护上海足球的大好环境。”张勇表示,只要俱乐部承认这份合同,即便不给他这10万元也无所谓。“但是,假如俱乐部仍然一意孤行随意玩弄欺侮球员的话,那我就到法庭上去揭露他们!真正拿起法律武器来切实维护我们在最底层拼搏的球员的应有的权益!” (本报记者 颜燕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