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同意联城向上海群英足球俱乐部转让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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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5:45 新浪体育 | |||||||||
关于同意办理上海联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向上海群英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转让产权手续的通知 中甲字(2005)012号
上海市足球协会 上海联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群英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联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向上海群英足球俱乐部转让球队产权的公示》于本年11月28日发出,公示期为三十天。该《公示》中注明"如提前收到所有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会员协会对此无异议的回复,可以适当缩短本公示期。"。此前我们收到大连实德俱乐部对转让球员名单提出的异议,已由上海联城俱乐部声明予以纠正。其他所有中超、中甲俱乐部均复函上海联城俱乐部,声明无异议。为加快你们之间产权转让的进程,我们同意两俱乐部现在开始参照《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暂行)》办理产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这里特别说明: 一、在12月28日前,如有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包括球员、工作人员)对你们之债权债务、股权关联、交叉管理、球员资格、工资奖金等问题提出异议,我们仍将予以调查。如属实,将限期改正。如不能如期改正,将不予承认转让后的参赛资格。 二、转让完成后,参照《关于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的规定(暂行)》向上海市足球协会交报有关文件和资料,由其进行初步审核。 三、上海市足球协会初审合格方可交报中甲联赛委员会,并接受必要的检查。 四、中甲联赛委员会在审核合格后,将书面批准上海群英俱乐部队参加2006年中甲联赛的资格。如审核不合格,将不能予以批准。 特此通知。 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委员会 秘书长:马成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