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足球》报律师对本案的几点基本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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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2:10 《足球·劲体育》 | ||||||||
一、本报六篇文章的新闻线索来源是合法的,是本报记者经过采访相关新闻线索提供人后写就的,不是凭空杜撰。 这有本报记者的采访记录、采访录音以及律师的调查笔录等材料作证,足以证实。 二、本报报道国力俱乐部、王珀欠薪欠债以及涉嫌赌球、打假球事件是中国足球当
关于这一点,在本报的答辩中已有详细论述。 三、本报六篇文章陈述的基本事实属实。 本报律师认为,本案争议文章的基本事实应当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而且这三个方面的基本事实属实。 1、王珀有没有欠薪、欠债? (1)王珀及其俱乐部有没有拖欠球员工资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其结论应该是肯定的,国力俱乐部在王珀担任总经理期间,拖欠球员工资,以至于2005年4月2日被中国足协取消2005年注册资格。 (2)王珀及其领导的公司有没有欠债的问题?从我们调查的情况表明,王珀至今担任董事长的本溪大正木业有限公司、本溪田纳溪木业有限公司、本溪益升木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确有拖欠银行巨额贷款未还及拖欠赵启斌欠款未还的事实,而且,虽然公司至今已经没有营业场地,工商执照也被吊销,但是,王珀作为三家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至今未清理这些债务,因此,这些欠款跟王珀有关是不争的事实。 2、王珀有没有造假、私刻公章骗钱? (1)王珀有没有造假?王珀造假、假冒海军大校四处进出,也是不争的事实。从王珀的个人履历来看,他没有一天当过海军,更谈不上海军大校的问题。其穿着海军大校的制服,到处出入一些公开场合,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2)王珀有没有私刻公章骗钱?王珀刻制的国力足球俱乐部公章被陕西国力俱乐部否定,这说明,其公章是私刻的,那么,说他“私刻公章骗钱”并不为过。 3、王珀有没有参与打假球、赌球? (1)对此,王珀本人在公开场合多次承认打假球、赌球一事,并声称其他俱乐部也有参与打假球、赌球事件,有报道称王珀本人向报界报料要爆中国足坛的9.11事件。 (2)王珀在庭审时当庭表示其酒后曾声称要爆中国足坛赌球、打假球的9.11内幕。 (3)业内以及互联网、其他报刊都有王珀参与打假球、赌球的报道。 (4)殷传生、李华军等相关证言也提供了一些王珀参与打假球、赌球的线索。因此,对于王珀涉嫌参与打假球、赌球事件的报道也当属基本属实。 四、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来结合本案分析,本报六篇报道不构成对王珀的名誉侵权。 首先,从新闻报道的动机和目的来看,本报是为了通过对俱乐部运作不规范、俱乐部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差的批评报道,希冀引起社会对这些问题的广泛关注。其目的和动机是为了促进足球俱乐部的良性运作和提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因此,在主观上本报没有诋毁王珀名誉的故意。 其次,本报的所有报道均有合法的新闻来源,而且,经过对相关报料人的采访写就,因此,其新闻来源合法可信。 再次,本报的报道基本事实属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规定,新闻报道只有在“严重失实”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从本案上述本报律师对事实的概括以及调查取证的内容来看,本报有关王珀的报道应当视作为基本属实,是基本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本报律师认为,王珀起诉本报侵犯其名誉权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依法驳回王珀对本报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