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传生掌握的有王珀签名、盖有“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公章的欠条,究竟是能够成为追讨欠款的证据,还是向王珀追究“诈骗”刑事责任的证据?这首先要取决于这枚公章的真伪。
真章?假章?
肉眼可以看出来的差别
在殷传生向记者出示的证据当中,记者拍摄了三张盖有“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的公章的借条和合同,与此同时,原国力球员向记者传真了2003年、2004年、2005年与国力俱乐部签定的工作合同,上面的印鉴都是“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把殷传生手中掌握的国力印鉴与原国力球员传真过来的合同当中的印鉴一作对比就会发现非常有趣的现象:这两种印鉴的外观是非常相像的,公章上五角星每个角指向哪个字的什么部位都几乎完全一样,两个作对比的印鉴上面的公章大小也完全一样,惟一的区别就在于一些字的笔画上有细微的差异。记者不是专业人士,由于其中国力球员合同上的公章是传真过来的,所以在对两种印鉴作了仔细对比之后还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同一枚公章,只是发现两个印鉴在“俱乐部”的“俱”字的下面最后两个笔画的连接上有明显不同,在国力队员传真给记者的印鉴上,这一撇和一点是分开的,而在借条上盖的这个印鉴,这两个笔画却连在了一起。作为专业人士,殷传生的代理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鹰在看过两份印鉴之后却立刻说:“这两份印鉴不是同一个公章所盖,这我一眼就能看出来。由于国力球员与俱乐部签定的工作合同上面的公章从2003年到2005年有三个印鉴,国力是2004年到的宁波,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国力俱乐部与球员签定的合同上的这枚公章是真的,这个印鉴的特点是字体稍微方一些,而在殷传生手中掌握的借条上的公章上面,字体却稍微长一些,肉眼就已经看出来不同的两个公章究竟是真是假,最终还需要由警方来认定。”
4月25日,按照宁波海曙区法院第一次开庭的要求,国力俱乐部提供的公章已经通过邮寄的方式到了宁波,当天下午,得到这一消息的殷传生很快意识到这有可能会对整个事件带来突破性进展,随即赶到海曙区法院了解情况,法院的同志经过鉴定之后告诉他,国力送来的这枚章确实是真章。殷传生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马上与律师紧急商量,商量的结果是:既然国力俱乐部寄到宁波的这枚章是真的,那么借条上的章无疑就是假的,而且真章和借条上的印鉴这两大关键证据都已经掌握,那么民事官司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的嫌疑。随后律师建议应该立刻撤诉,按照此前已经准备好的计划把这场民事官司马上转为刑事案件,并向公安机关递交立案申请。4月25日下午,殷传生的律师开始到宁波海曙区法院办理撤诉手续,并顺利完成了撤诉,而这个过程一直处于秘密进行的状态,直到4月27日,国力方面依然不知道官司已经撤诉,国力律师高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在表示希望法院尽快撤诉。其实,早在4月26日,在民事官司撤诉之后,殷传生就已经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作了笔录,在殷传生向公安局报案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开始调阅刻章人和原国力俱乐部一位副总的个人资料,甚至了解到了王珀的手机号码。据知情人透露,在4月30日,刻章人和一位知情人可能已经在公安机关做了笔录。同时,从4月27日开始,宁波警方已经对此案件开始了外围侦察的工作。
公务?私务?
刻章人细说原委
在4月18日开庭的时候,国力代表王纲的说法是“这枚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的章一直在西安,从来没有到过宁波”,事实上国力俱乐部当时已经当庭质疑了殷传生出示的借条上盖着的这枚公章的真实性,与此同时,4月20日王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表示,他知道私刻公章是违法的事情,自己从来没有去做过,更不知道这枚假公章从什么地方来的。王珀的言外之意很清楚——如果自己签名的借条上有公章,那么这枚章很可能是别人后来刻了假章,并盖在借条上的,他完全不知情。那么这枚假章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经过多方调查,记者找到了当时去刻这枚章的人。这个人是原来国力俱乐部到宁波时的工作人员,同时,据知情人士透露,并不是王珀直接叫这个人去刻章的,直接叫他去刻章另有其人。不过从记者与刻章人的接触来看,王珀并不是象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假公章”。
4月19日晚上,记者多次打电话给刻章人,已经了解到事态进展的刻章人情绪有些紧张,虽然在电话里答应晚上会给记者打电话,但是记者一直到晚上10点都没有等来刻章人的电话。于是记者又再次打电话给刻章人,在记者的反复劝说下才,刻章人终于答应晚上10点半在宁波五一广场的清源茶馆与记者见面。
与刻章人一同到来的还有两个原来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为了打消刻章人的顾虑,在落座之后记者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关了机的采访笔放在桌上,向他证明记者并没有偷偷录音。于是,刻章人终于开了口,但是他说的却仅仅是:“目前,我还不能对这件事情说什么,我只能说一旦司法介入、公安机关找我了解情况的话,那么我会把我知道的东西都完全说出来,而且肯定会凭着我的良心去说。”见到刻章人心理压力很大,另外两名原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先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刻章人仔细介绍一下,刻章人也表示这一段时间工作很忙,并不很清楚官司进展的情况,希望能够从记者这里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信息。于是记者向他详细叙述了国力宁波官司的来龙去脉,并且告诉他:“到目前为止,这枚公章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成为了焦点,而且国力已经否认了印件上的章是合法的,王纲当庭表示这枚章从来没有到过宁波,所以,这件事情不管你怕不怕,你根本不可能回避了,随着司法调查的深入,肯定会有相关部门来找你了解情况,你应该对此有心理准备。”刻章人的回答是:“我觉得什么事情都要凭良心办事,我在国力工作了四个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拿到,而且由于我是宁波人,国力刚到宁波的时候我用我的身份证帮国力俱乐部装了电话,国力走的时候欠了五千多电话费没有付,加上滞纳金,现在欠了七千多块钱的电话费,清欠公司一直在追着我要债,这些事情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敢跟家里说。家里人只是知道我没有拿到工资,现在又冒出公章的问题,我很担心这些事情传到家人的耳朵里让家人为我担心。”见到刻章人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记者试图落实一些具体细节:“据我们了解,并不是王珀直接让你去刻章的,而是中间另有其人?”刻章人沉默了很久之后坚持表示一切只能等司法机关来调查时才能说,记者又说:“其实你很清楚,我之所以能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本来已经知道答案的。”刻章人沉吟了好久,终于回答说:“是的,在我和他(王珀)之间确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记者的第二个问题是:“从两个印章如此相似的情况看,你去刻章的时候肯定不是在纸上写了一个‘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就拿去刻的,而是带着真章的印章去刻的?”对这个问题,刻章人再也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现在这个事情我确实不能说什么,只能等到有关方面问我的时候再说,反正我不是一个无业人员,当时我的身份是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刻章这种事情绝对不是我的个人行为,章也不是我保管,再说我也没有拿这个章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此时,另一位原国力俱乐部工作人员说:“他作为普通工作人员,领导让他去刻他能不去吗?再说,他刻的只是国力俱乐部的章,又不是别的什么章,他作为工作人员,肯定知道国力俱乐部是合法的,但是他不会知道俱乐部在让他去刻章的时候并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所以,他完全是一个受害者!”另一名国力俱乐部工作人员说:“我们相信司法机关在调查的时候肯定不会忽略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盖着假章的借条上面签的是王珀的名字,他(刻章人)在整个事件中从来没有从这枚假章当中受益,更何况,作为俱乐部工作人员,领导让他去刻这枚章的时候并没有对他说手续不全的问题,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刻的,应该没有什么责任。”记者注意到,在原来的同事说这番话的时候,刻章人一直在默默地点头。一位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在国力干了四个多月,一分钱都没有拿到,章的问题其实我们都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刻章人)绝对不应该受到牵连,如果警方需要的话,我们都愿意出来为他(刻章人)作证。”
王珀为争公章大打出手
据知情人士透露,确实是国力俱乐部的另一位领导直接跟刻章人说让他去刻这枚章的,但是这位领导为什么要让他去刻这枚假章呢?这件事情与在借条上签名、盖章的王珀究竟有没有关系?是不是王珀要求刻这么一枚章呢?据记者多方了解,这个直接叫刻章人去刻章的领导是原来国力俱乐部的一位副总。在4月16日记者本来就准备采访这位副总,但是他在考虑再三之后还是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只在电话里说:“目前我还在这个圈里混,暂时什么都不能说,但是一旦司法机关介入调查,那我肯定会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向司法机关说明。”后来殷传生也与这位副总取得了联系,这位副总对他说:“我手里有相应的证据,只要司法机关找我调查,我会把证据拿出来。”
据国力俱乐部在宁波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国力俱乐部到宁波之初确实只带了一枚“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由于王珀当时已经基本接管了球队,而李志民对王珀又想有所控制,所以这枚章虽然带到了宁波,但是一直保存在一个叫做胡枫渔的人那里。据知情人透露,胡枫渔是李志民的亲信,所以很多事情都在维护李志民的利益,同时利用手中的公章钳制着王珀。王珀刚到宁波的时候就曾经让一名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去刻一枚公章,但是这个工作人员拒绝了,这位工作人员4月18日对记者说:“王珀很早就让我去刻章了,说了好几次,我知道这种事情的严重性,拒绝了他。”
此外,王珀曾经一度想过把票款的一部分作为小金库,但是胡枫渔几次督促他把票款交出来,于是两人积怨越来越深。2004年9月,胡枫渔再次找人催要票款,王珀听到这个消息后火冒三丈,冲上楼去在俱乐部里痛打了一顿胡枫渔,胡在身高和体格上都完全不是王珀的对手,所以这次所谓的“打架”完全是打和被打的关系。胡枫渔的外衣都被王珀撕烂了,王珀爆打胡枫渔的这一幕就在俱乐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现场有很多目击者,一位目击了王珀打人全过程的国力俱乐部工作人员说:“胡枫渔事后还一直保留着那件被王珀撕烂的衬衣,对人说这是王珀打他的证据。”据知情人士透露,王珀之所以要打胡枫渔,根本原因就是在于胡枫渔手中掌握着公章却并不配合王珀的“工作”。虽然种种情况并没有显示是王珀直接对刻章人说让他去刻假公章,但是在很多借条上王珀的签名和假公章就在一起,那么王珀是不是真的不知道这枚公章是私刻的呢?
假章上王珀为何签字?
既然国力代表王纲称“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的这枚章从来没有到过宁波,那么就意味着王珀在宁波签名、盖章的借条上面的章是假的,当国力俱乐部的真公章4月25日到了宁波之后也再次证明了这一点。4月20日,王珀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表示,自己当时在欠条上的签名都是空白纸上写的欠条并签名,上面根本就没有盖什么章,王珀甚至称:“谁知道那些章是怎么盖上去的。”王珀的言外之意很清楚,那就是说这枚章肯定是假的,而他自己签名时又没有盖章,那么如果这些欠条上有章的话,这些章很可能是后面盖上去的,甚至有可能是殷传生自己盖上去的。所以,王珀的签名和盖章的次序就非常重要,如果要证实王珀知道这枚章的存在,那么必须找到他在先盖章的材料上后签名的证据。
目前殷传生手中掌握的证据中有一张借条是非常关键的证据,这张上面写着“今借宁波长江广告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壹月内还清”、时间落款为“2004年8月19日”的借条上盖了两个章,一个是“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另一个是“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上面的签字是“国力王珀”,值得注意的是,王珀的这个签名就是压在印章之上的签名,黑色墨水的签名压在了红色的印泥上面,看上去很明显。而王珀的另外一张借条则是先签名后盖章的借条,两张借条一对比,印尼压在墨水上还是墨水压在印泥上一眼便知。很显然,王珀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枚章的存在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已经有证据显示,这枚章他确实使用过,因为他在盖了章的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当然,签名和盖章的先后次序是需要司法鉴定的,4月21日,殷传生已经把部分借条拿到了公安局准备做正式的司法鉴定。在4月2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这些材料也已经到了宁波警方的手里。同时,记者还从有关渠道得知,这枚盖在借条上的公章至今还保留在一位原国力俱乐部的工作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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