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关于对湖南湘军球员夏青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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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6:16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俱乐部: 在2004年11月20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三十三轮第257场甘肃天马足球俱乐部东莞东城队与湖南湘军足球俱乐部队(以下简称湖南湘军队)的比赛进行到79分钟时,湖南湘军队6号运动员夏青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并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罚令出比赛场地。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之规定,给予湖南湘军队6号运动员夏青停赛4场(2004年中甲联赛第34轮、2005年联赛前三轮比赛),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在30日内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将加重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