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公布处罚:国力总经理王珀停赛4场 罚款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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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3:29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关于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在2004年5月15日进行的200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第八轮第062场陕西国力队与广州日之泉队的比赛中,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几次冲进场内指责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给予陕西国力队王珀停止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4场(2004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第9、10、11、12轮),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 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在最近的比赛中,先后出现俱乐部人员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进场指责、谩骂裁判员的情况,严重违反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望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加强对俱乐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在30日内将罚款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将追加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