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处罚青岛助理教练矫春本:停赛4场 罚款20000元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08:45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足纪字(2003)13号 关于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甲级俱乐部: 在8月9日进行的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队B组联赛第十三轮089场河南建业河套老窖队与青岛澳柯玛队的比赛中,青岛澳柯玛队助理教练矫春本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多次冲出指挥区指责、漫骂裁判员,受到裁判员的警告,在后面的比赛中矫春本继续指责、漫骂裁判员,严重干扰了裁判员的工作,在比赛进行至第88分钟时裁判员将矫春本罚出比赛场地。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十八条规定,给予青岛澳柯玛队助理教练矫春本停赛4场(2003年甲B联赛第14、15、16、17轮),罚款20000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在30日内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逾期不缴,将加重处罚。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