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拖欠奖金 南京有有部分队员起诉辽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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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22:11 新华网 | ||
新华社南京5月16日体育专电(记者蔡玉高王恒志)南京有有队21名队员以及守门员教练孙宪义联名起诉辽宁足球俱乐部拖欠他们的奖金。起诉书已通过特快专递飞往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于近日审理此案。 有有队队长李喆介绍,15日下午递交的这份起诉书内容大致是这样的:2001年1月,辽宁青年足球队还属于辽宁青少年足球俱乐部时,俱乐部和他们的球员(现部分南京有有队员 2001年8月,辽宁青年足球队并入辽宁足球俱乐部,300万奖金协议也就顺延由辽宁足球俱乐部承担。2001年10月,辽青冲击甲B成功。按照协议,除去此前在比赛中辽宁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和辽宁足球俱乐部发放的36万奖金之外,辽宁足球俱乐部应一次性支付264万奖金给辽宁青年队队员。可当时辽宁足球俱乐部声称经济吃紧,暂时还无法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的奖金。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今年2月,辽宁青年队被辽宁足球俱乐部正式卖给南京,并易名为“南京有有队”。目前,有有队中有21名队员和此事有关。当这些有有队员再次向辽宁足球俱乐部要求付清奖金时,此时的辽宁俱乐部却声称当初的协议不是他们签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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