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22将士共签起诉状 多事之秋辽足再遭烂尾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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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3:42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落户南京已久的有有队员们一直有块心病,那就是辽足亏空他们当年从乙级联赛冲上甲B的264万“烂尾帐”。多次私下交涉无果后,队员们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昨日,现有有队中经历了当年冲甲的22位将士联名签署正式起诉书,将辽足作为被告推上法庭。 事件回放 有有来宁伊始,辽足尚欠队员2001赛季冲甲奖金300万元及2002赛季赢球奖金240万元,为此,队员和辽足的多次交涉,均未果。新东家有有俱乐部不愿队员将心思过多放在讨债上,加上“这帮孩子也挺可怜的”(一相关高层人士语),决定从中使把劲。4月下旬,经有有俱乐部、辽足俱乐部、有有队员三方商议并认可,有有俱乐部从买辽青的二期款项中拨出240万元直接发放到球员手中。冲甲的300万因“年代久远,几换东家”,有有方面表示无能为力。拿到240万元的有有队员们拿出当年辽足和他们签署的合同,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昨天,包括守门员教练孙宪义在内的22位教球员将一份联名起诉书传真至他们在沈阳的代理律师处。 几经龃龉 从4月2日向沈阳方面发出律师函,此事已间隔一个多月,事实清楚、众志一致的讨债行动何以一度搁浅呢?据悉,早期,利用辽足副总经理刘佩军频繁来宁之机,队员和其多次交涉,辽足方面态度含混,不承认也不否认,不过,他们让相关部门拿出36万元发放给队员,所以,这份起诉书上的欠款是264万而非原始的300万元。但,队员在辽足另一位高层曹富杰来宁后彻底失望了,曹富杰、刘佩军在宁期间曾和队员代表等人士座谈,这次,他们对欠款失口否认。此后,队员再也联系不上辽足的相关人士。彻底失望后,大家利用“非典”长假,经历了取证、委托代理人、聘请律师等必经过程,于昨日正式在沈阳籍律师起草的起诉书上签上各自姓名。 队员声音 记者通过相关途径拿到了这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一栏上只有两条:一、要求被告支付奖金264万元及利息、承担违约责任;二、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及相关费用。队长李吉+吉表示,大家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虽然这件事给队员们带来很大的心理阴影,但没有一个人想过要任何“精神”上的补偿。据悉,起诉书上递到法院后即可立案,法院工作人员将进行庭前取证、庭外调解,如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正式开庭。李吉+吉表示,因为身在南京无法返回,所有涉案球员均找好了代理人,一般是各自家长。本报将进一步关注事件发展。《金陵晚报》记者丁媛媛 264万谁来“埋单”? 欠款事件再次被队员提出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辽足副总经理刘佩军,对方显然尚未听说此事,待记者向其细细说明后,他表示,就算法院裁决辽足败诉,辽足也不会付一分钱。刘佩军为何如此“笃定”?这264万究竟该谁“埋单”? 刘佩军表示,这种事通过“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是最好的,毕竟“中国是个法制社会,相信司法部门会有个公证裁决。”对是否欠球员264万元,刘佩军未置可否,但其话中有话的说道:“他们走‘法院’也好、劳动厅也罢,就算法院判决我们败诉,我们也不会付帐”,究其原因,刘佩军撂了句:“钱都在斯威特那搁着,随时可以拿去付帐!” 记者随即和有有俱乐部董事长侯冰取得了联系,对方闻此毅然表态:“这根本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概念!”据悉,有有的确尚欠辽足部分买队余款未清,但欠款的前提是“合同中提及的事宜,对方并未一一兑现。”侯冰表示,站在保护球员的立场,俱乐部还将有所动作。俱乐部另一位高层人士却表示了和侯冰相异的看法,“虽然我们有有俱乐部是此次事件的第三方,但只要辽足发函承认相关关系,我们愿意将这笔钱付上!”《金陵晚报》记者丁媛媛 新闻附件: 起诉状 原告:22位有有教球员(省略) 被告: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 法定代表人:曹国俊 职务:董事长 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奖金264万元及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及相关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1年8月15日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原告从乙级足球联赛打入甲B,被告向原告支付奖金300万元。2001年10月21日原告打入甲B,期间被告曾支付部分奖金,其余奖金一直承诺待发。2003年3月26日双方就发放奖金事宜,发生争议。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第106条之规定,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法院予以支持。 证 据 1、劳动合同3份; 2、协议书1份; 3、辽沈晚报摘要1份; 4、会议记录1份 此致 和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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