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龚建平案紧密相关 中国足协重罚六甲级俱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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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2月02日20:11 浙江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大年初一,一份莫名其妙的处罚令“飞”至绿城俱乐部——这是中国足协2003年的第一号处罚令,内容则是向六家甲级足球俱乐部及个人发出了高达4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通知。 这是一份令人莫名其妙的处罚令,被处罚对象包括绿城俱乐部工作人员方信忠、江苏舜天总经理潘强等六人,他们被足协用一句“为俱乐部送钱”作为“罪名”,各罚款10万元 处罚原因由于未知的理由被模糊成:“在近几年的全国足球职业联赛中,有的俱乐部采用不同方式和手段向裁判员送钱,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和公平竞争精神,严重破坏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严肃赛风赛纪,净化中国足球环境,保证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健康发展,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虽然足协“聪明”地玩弄了一回文字手法,但是很明显,这份处罚令与刚刚一审判决的龚建平黑哨案紧密相关,而足协出于避嫌和职能权限等原因,只能从行规出发进行处罚,是这份不伦不类的处罚令出台的主要原因。 罚款高低不同,标准何在?罚款就能净化中国足球环境,道理何在?个中多少问号。假球黑哨,就像是中国足协的难言之疾。从轰轰烈烈的“8人黑哨名单”,到最后仅有一个龚建平批捕归案被判决,个中多少奥妙? 龚建平案随着一审判决而且被告无上诉意愿基本结束,足协也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下达了一个及时的处罚令,但是假球黑哨这颗令人难受的“痔疮”,真的能一洗了之吗?(青年时报文体中心 陈砺志)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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