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坦诚犯罪事实 承认受贿涉及绿城鲁能等比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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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1月30日11:23 京华时报 | ||
-庭审侧记 昨天上午11时,记者来到宣武法院,法院门口和往常相比十分冷清。进入法庭的安检处,记者从值班法警处了解到,全院的工作人员都清楚下午开审黑哨龚建平涉嫌受贿一案,至于具体情况则都表示不知道。 13时左右,法院门口聚集了数十名记者,摄影和摄像的记者都拿着“长枪短炮”对准法院大门口。另外有一些记者围在公告栏前观看1月25日宣武法院发布的龚建平一案公开审理的开庭公告。 14时,龚建平案在宣武法院第58法庭准时开庭。因早在记者赶到现场之前,龚建平就已经被押到宣武法院,门口的记者没能拍到警车带龚建平进法院的情景。 18时左右,庭审结束。记者看到宣武检察院的3名检察官走出法院,面对记者的追问,他们没有任何表态就上了旁边的一辆红色轿车离开了。10分钟后,警车将龚建平带走。 对判决结果,龚建平的辩护律师王冰称还不清楚龚建平的意见,是否提出上诉要由他本人自己决定。 据悉,龚建平的爱人昨天参加了旁听,她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情绪一直比较稳定。龚建平本人的精神状态也很好,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都坦白承认,其受贿涉及绿城、鲁能等比赛。昨天的庭审没有证人出庭。本报记者杨文学 -龚建平案大事记 2001年12月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收到了一位名为“还有良知的裁判”的《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和4万元钱,当时就有人推测此乃龚建平所为。 2002年1月15日上海某媒体突然抛出一份所谓的“黑名单”,龚建平赫然在列。 2002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透露,涉嫌“吃黑钱”的裁判将以“企业人员受贿”的罪名被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 2002年3月29日龚妻所委托的辩护律师王冰证实,龚建平被刑拘的原因是涉嫌“企业人员受贿”。同日,“扫黑”关键人物浙江绿城俱乐部老板宋卫平证实:写“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的就是龚建平。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公安宣武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2月19日宣武区检察院对龚建平提起公诉。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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