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干扰 充分重视--析龚建平案为何“落户”北京宣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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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1月29日10:03 每日新报 | ||
随着龚案的开庭审理,许多谜一样的东西会被揭开,而这其中,龚案为何“落户”宣武区的问题特别引人关注。庭审前夜,记者采访了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蔡宝川。 据了解,宣武区既不是龚建平的户口或工作单位的所在地,更不是案发地点,有关部门选择宣武区的公检法办案,是为了证明对这桩案件的重视。据蔡宝川介绍,选择区一级的公检法办案,首先可以排除当事人的死刑或无期以上徒刑,因为这些刑罚是由中级以上法院 另据了解,如果真的像蔡宝川分析的那样,龚建平的刑期将有可能在5-7年之间。(新报记者赵睿北京1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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