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鸡肋
赛德隆:红狮违反U—21条款,甲B冠军应归我
本报讯 (特约记者蒋全德 王博)上周六甲B第21轮联赛中,厦门红狮以领先赛德隆4分的优势提前1轮夺得甲B冠军。但已经“夺冠”的厦门队却殊无喜色,而折戟的赛德隆队将
士也没有过多沮丧。原来赛德隆对“厦门队违反U—21条款”的“起诉书”一直放在中国足协的案头,而中国足协最晚将要在11月23日最后一轮比赛时给个裁决。如果裁决的结果是给厦门队扣掉3分,而给赛德隆加3分,那么赛德隆只要再拿到3分就可以稳获甲B联赛冠军。
事情源于双方9月12日的一场补赛。这场势关称霸大局的战役打得异常惨烈,赛德隆队以1比2败北。但主帅徐弘却很快发现一个问题,即对方并没有按照中国足协年初的硬性规定派上2名U—21队员,红狮国青队队员李洪洋不在足协规定的国青队集训时间内却没有上场,红狮只派了1名U—21队员上场。赛德隆俱乐部随即向中国足协提出上诉。
赛德隆俱乐部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林贵昨天接受记者专访时语音一直十分平和,但态度也非常坚决:“我们并不是非想和厦门队争个冠军什么的。但关键我们在这件事上确实完全站在理上,也掌握了所有的依据和证据。”同时他还向记者透露,赛德隆目前胜诉的机会很大。
厦足俱乐部总经理卢光瑞昨天针锋相对地表示,在9月12日的那场补赛的前后过程中,包括比赛裁判、比赛监督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表明我们的做法没有违反足协的规定。“我们等待中国足协作出公正的裁决。”
■背景
8月28日,中国足协下发通知,表示中青队为备战亚青赛将于9月2日至25日在北京香河基地集训,同时强调未参加联赛的运动员要于9月2日17时之前报到,而参加联赛的运动员也要在9月16日11时30分之前报到,这个通知中附的集训名单中就有厦门队的18号球员李洪洋。而同时足协补充通知,规定参加国青队集训的球员所在的俱乐部在联赛中可以不受足协U—21条款的限制,即在比赛中可以不派2名U—21球员上场。厦门红狮俱乐部也就由此没有在9月12日那场比赛中派出2名U—21球员,包括李洪洋在这场比赛中也报了名却没有出场。但最关键细节在于,国管部针对这个优惠政策还有一个补充说明,即他们要求所有不参加联赛的国青队员必须在9月14日前报到,而有联赛的必须在9月16日前报到。李洪洋是在补赛后于9月16日才去国青报到。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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