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艾兰北京报道 在宣武分局将龚建平案移交给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整整一个月之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了将该案退回宣武分局的处理,由宣武分局继续进行补充侦查,周日下午当记者拨通龚建平律师王冰电话的时候,王冰表示,他本人也是18日向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对龚建平取保候审时才得知这一情况的。
“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转折,即检察机关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无法对龚建平予以起诉,
作为龚建平的律师,这对于我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讲,检察机关无法对此案进行起诉,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事实不清,二是证据不足,三是适用法律错误,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导致龚建平案退回公安局,王冰都认为意义重大。按照司法程序,退回到公安局的龚建平案件的补充侦查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即在11月6日之前结束。“可能会出现两个结果,要么是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完成了补充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认为龚建平犯罪事实清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可以再次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但如果不能提供更直接有力的证据和事实,那么只能是撤销案件。当然,如果检察院二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之后,仍然有最后一次的补充侦查机会,但是根据一般的惯例,如果案件进展到这一步,公安机关都会作撤案处理。”
对于撤案处理的可能结果,王冰表示谨慎乐观。“龚建平目前已经没有严重的危害性,龚建平案件该找的证人、证据都已经找到了,公安局也作了结论,因此按照法律完全可以提出取保候审,其实检察院本身也有侦查权,但是它没有启动这个权力,实际上也说明案件离最后可能的起诉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王冰表示自己的调查取证工作进行得比较困难,他正在努力争取龚建平的取保候审。但如果取保候审不被批准,他会根据自己已经掌握的一些线索提出与龚建平会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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