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贺报道 日前有消息说龚建平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记者为此于10月20日晚电话采访了龚建平的代理律师王冰,他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同时强调,据他所知,检察机关将龚案退回公安机关与孙培彦一案并无关系。
TITAN:您是什么时候知道龚建平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这一消息的?
王冰:确切地说是10月18日中午,我18日上午到宣武检察院递交了对龚建平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中午的时候接到了案件承办人的通知,他告诉我检察院方面已经在16日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调查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们将负责移交给公安机关。
TITAN:在此之前您是否听说过这一消息?
王冰:没有。如果我18日不去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话,那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一消息。
TITAN:那您认为在现阶段,龚建平还有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
王冰: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龚建平完全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最终是否会被取保候审则要看办案机关的意见了,这个我说了不算。
TITAN:这次是否像上半年那样,还是由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王冰:不是,按法律规定律师也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这次是以我的名义递交申请书的。
TITAN:龚建平的案件被检察机关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调查,这和孙培彦最近的落网是否有一定关联?
王冰:据我了解,这两个案子毫无牵连。虽然我现在不能透露案情,但我可以告诉你,关于龚建平案件被检察机关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调查,是因为跟孙培彦案有什么关联的说法,实在是太牵强了一些,这只能说是外界的一种猜测。
TITAN:那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龚建平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的?
王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案件会被检察机关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调查,一种是适用法律不清楚的,一种是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清楚的,检察机关会拿出自己的意见,然后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调查的。从这个案子来看,由于高检在2月25日对适用法律专门发过文进行说明,因此适用法律应该非常清楚了,宣武检察院肯定不是对此有什么意见,估计是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还不够详细才退回给公安机关的。
TITAN: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补充调查需要多长时间呢?
王冰:按法律规定,案件在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后,公安机关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拿出结论,这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个是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后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有可能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突破,最后只能撤消案件。在公安机关重新向检察机关递交起诉意见书后,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适用法律和犯罪事实、证据都十分清楚的话,就可以向审判机关提出起诉了。如果检察机关感觉证据还不是十分充足的话,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一个半月之内还可以再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同时检察机关也可以直接行使侦察权。如果最终检察机关认为现有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还无法对嫌疑人定罪的话,那检察机关也可以直接撤消案件。
TITAN:那您认为出现这几种情况之中哪种可能性最大呢?
王冰:这个我无法估计,因为我不清楚检察机关是认为哪些犯罪事实和证据不够充分才退回给公安机关的,因此这个我无法发表意见,只能看有关机关的调查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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