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天,就在龚建平一案因证据不足而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到宣武公安分局要求其补充侦查的两天后,龚建平的律师王冰第二次向有关方面提出了对龚建平取保候审的请求。
王冰是在前天向宣武检察院提出为龚建平取保候审请求的,王冰认为,宣武公安分局对龚案进行的调查已告一段落,龚建平此时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有关司法机关对此案的调查,龚建平本人目前也不会对社会和他人构成威胁,因而,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宣武检察院
在回复王冰时称,已收到他提出的为其当事人取保候审的请求,但16日龚案已被退回了宣武公安分局,因此,检察院方面已将王冰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转交给了龚案的原审侦查机关。
据王冰介绍,宣武检察院将龚案退回一事表明,检察院方面认为,宣武公安分局前一段时间就龚案所进行的调查,以及由此形成的起诉意见书缺乏足够的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寻找新的证据。
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在一个月内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进行工作,如果最终公安机关仍然认为龚建平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所作所为已构成犯罪,再由宣武公安分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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