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10分,在北京市区内的某处拘留所,龚建平的代理律师王冰先生第二次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此时,距离今年3月29日王冰与龚建平首次会面已经过去了6个半月的时间了。而就在这6个半月的时间里,龚建平一案已经从公安机关的刑侦阶段进入了检察机关的核查认定阶段。
10月9日王冰得知龚建平被移交宣武检察院
2002年9月16日是龚建平一案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这天主管龚案的北京宣武公安分局正式将龚案移交给了宣武检察院,这表明龚案结束了公安机关的刑侦阶段。在向北京宣武区检察院移交龚建平时,宣武公安分局还向宣武区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关于龚案的起诉意见书。这份起诉意见书认定龚建平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刑法第163条的有关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在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应该在三天之内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要约请律师。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如犯罪嫌疑人没能力请律师,检察机关应为其代请一名律师。然而直到10月9日,龚建平的爱人索玉华才被告知龚建平已被移交给了检察机关。随即,索玉华通知了龚建平的代理律师王冰,当天王冰来到宣武区检察院提出申请要会见自己的当事人龚建平。
关押中的龚建平攻读法律书
当王冰律师在10月9日向宣武区检察院提出要会见龚建平的申请后,他还不知道早在两个月前龚建平就已搬离了北京宣武区分安分局的拘留所。也许是考虑到龚建平一案的影响,他被“转移”到了北京市区内的另一处比较清静的地方。据昨天下午在这个新的居所见到龚建平的王冰律师介绍,龚建平新的羁押地较之以前的拘留所,在居住条件上要好很多。“房间挺大,龚建平在里面的饮食不错,而且接受定期的体检。特别是龚建平还能够接触到很多的报刊与杂志,而当龚建平提出要阅读一些法律常识方面的书籍时,他的要求也及时得到了满足。”王冰律师告诉记者,也正是因为龚建平阅读了这方面的书籍,使得他在法律常识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这就使得双方昨天下午的谈话很有针对性、很有深度。
二次见面历时120分钟
与3月29日在公安宣武分局的首次会见时相比,昨天下午王冰律师与龚建平的二次见面不仅会谈的时间长,而且交谈的内容很深入、很具体。从昨天下午3点10分开始,王冰律师与另一名律师侯冀燕在两位公安人员的陪同下,与龚建平进行两个小时的深入交谈,而双方的谈话主要围绕着公安宣武分局向检察院所递交的起诉意见书展开。就在双方二次见面的三天前,在王冰律师向宣武区检察院递交与其当事人龚建平见面的申请时,他便得到了这份起诉意见书的副本。在昨天下午双方的谈话中,王冰律师结合着起诉意见书里的内容逐条与龚建平进行了核实。王冰律师在与龚建平的谈话中,向他宣讲了刑法第163条的内容并且告知其触犯这条法律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王冰律师告诉记者,在与龚建平核实起诉意见书中的相关内容时,双方的交谈涉及到了一些足球俱乐部和相关人员。
在与龚建平的交谈中,王冰律师特别向其当事人强调了目前其案件已经进行到了检察院进行认定核实的新阶段。如果检察院认定这份起诉意见书证据不足,将会退出宣武公安分局,责其重新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检察院认定证据成立,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王冰表示,如果检察院认为龚建平有罪的话,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他会在的法定期限内接到法院送达的检察院起诉书。为体现当事人的权力,也便于律师调查取证工作,龚建平应及时提出会见自己的律师。“和3月29日的首次会面相比,此次的交谈不仅十分充分,而且所涉及的内容有广阔,有深度,双方就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王冰律师介绍道。
捎去家人的问候
此次前去与龚建平会见的王冰律师同时也带去了龚建平爱人索玉华女士的问候。索玉华女士让王冰律师告诉自己的丈夫,虽然工作很忙,但是自己身体不错,请他放心。她还提到了明年要进行高考的女儿,学习成绩很好,很争气。索女士让龚建平保重好身体,同时她也希望丈夫正确对待目前的问题,与律师好好地配合。王冰律师告诉记者,在听到自己爱人的问候时,龚建平表现得欣慰,他表示会在里面认清目前的现状,并请王冰律师转告索女士照顾好双方的老人。(李戈、王耀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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