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建平被捕的消息最近满天飞,版本多得让人摸不着方向。负责批捕的北京宣武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最近辟谣称:到目前为止,检察机关根本没有正式批捕龚建平。
昨天,记者采访该检察院负责宣传的赵晓星时得悉:龚建平的正式批捕可能是在本周四或周五左右。而此前的版本均为“盗版”。
记者(以下简称记):有消息说,从上周六开始算起,离龚建平正式被捕还有四天。也就是说,他可能会在本周二就被宣布逮捕了,这种说法正确吗?
赵晓星(以下简称赵):四天这种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不一定是四天啊,法律有规定。
记:有一种说法是“特批期限”,也就是说对于一些特别的案件可以有时间上的特殊批示。
赵:所谓的“特批期限”不是因为案情特殊就特别延长的,没有这种说法。应该说是有了特别的新发现、有了新线索,要对这些新线索进行基本事实的界定才会有特批期限,或者一个月或者两个月,这是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的。
记:就龚建平一案来说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赵:这种案件以前没有过,而且案情也很复杂,在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其他新问题。如果还有一个人涉及其中的话,日期就得重新算起才合理。这样的案件不可能只牵涉到一个人,所以可能会被特批。
记:特批说明什么?
赵:说明是对案件负责、对龚本人负责。我们要实事求是,有新的问题肯定要查。如果就这样逮了他,事实不足的话可能会冤枉了一个人,他还可以告我们的。
记:可是目前仅凭着他交出来的四万元现金也可以对他逮捕吧。有消息说他本周二就可能会被逮捕,可能吗?
赵:预计在下周四或周五,此案就会有确切的答案吧。
记:你所说的确切答案就是逮捕吧。
赵:(笑)可能吧,不过不排除可能提前,也不可能排除推迟。
记:能够告诉大家你们对此案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吗?
赵:当然是大量的。具体的人力物力是秘密,我不可能透露、也不好说。这关系到很多部门,要请一些破案专家,还要请理论界的人士。商业受贿罪是一个新罪名,它的运用肯定会有一些新问题。我们还不排除要请一些人大代表,听听他们的意见。
记:现在的说法太乱了,什么都有。
赵:这就是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监督,一个是媒体监督。现在有媒体说已经逮捕了、已经提起公诉了,这是一种对基本法律常识的无知,媒体不该乱说,不能乱了自己的威信。
记:这个案件的复杂在什么地方呀?
赵:比如说,如果是十万元吧,在哪里给的、现场是哪里、有些什么人?龚建平在被审过程中说出又有人给了他的钱,收的不是一场,还有一场,那就还要查下去。而对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肯定不会承认,这样问题就复杂了。
记:宋卫平已经承认自己行贿了,这是不是说龚建平已经供出其他的人给了他钱,而对方没有承认自己行贿?
赵:(故意回避)这是一个证据的问题了。
记:下周四就可以逮捕龚建平,这样的办案速度是算快还是慢?
赵:可以说是很快的了。
记:从批捕他到提起公诉,时间应该是多长呀?
赵:大概一个月吧。
记:按照正常的说法,提起公诉后龚建平可能会得到什么的结果。
赵:如果证据充足的话,被提起公诉的人可能至少会有一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
记:现在龚建平是在宣武区看守所,逮捕他后还会不会在这个看守所?
赵:这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
记:在一些报道里,所谓的拘留和被捕都是一个概念———龚建平本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赵:不要这样看呀,拘留和逮捕虽然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但法律含义不一样。如果我们没有充分证据逮捕他,他的律师可以告我们呀。
记:让龚建平保释可能吗?
赵:这不是涉及到一个人的问题,可能会是一批人、一群人。如果取保,嫌疑人有串供的可能。
记:外界都说龚建平只是一只替罪羊,其他的裁判还是照样没有事。
赵:据我们了解,裁判好的还是有。其他有问题的裁判,只要带出来了就肯定办。就像厦门远华案,开始没有觉得很严重,后来一查问题大了,很多人不是都抓了吗?现在一些高官只要犯了案还不是要抓,裁判比高官还厉害吗?不可能,这种说法是想当然,也是一种缺乏法律知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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