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挺北京报道 在盛传龚建平已经被检察机关逮捕的消息后,记者采访了负责龚案的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官员。采访中,这位检察院干部对记者说,现在的足球记者,不仅要文字好、懂外语,还应该有一些法律知识,否则很容易闹出笑话。龚建平被逮捕这条假消息,就是不懂法造成的。
报捕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报捕是指公安机关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有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而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变更司法手段的程序;逮捕则是检察机关批准了公安机关的报捕而采取了一种行为,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那他面临着法院的审判。过去,逮捕是一条线,决定着不少人的命运,如有人一旦被逮捕,那将意味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根据1997年新《刑法》规定,只有法院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这条线松多了,但是,龚建平一旦被逮捕,就将意味着他必须接受法院的审判,不存在什么撤案的可能。
据记者了解,本周龚建平案的材料出现了从宣武区公安分局移送到宣武区检察院的种种迹象。龚建平已被刑拘二十天了,他的犯罪事项基本已审查清楚,向检察机关报请批捕乃必经程序。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需要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仍有两周时间,把补充侦查搞掂。因此,从时间上讲,这段时间是报捕的敏感时间,可惜,有些记者不了解报捕和逮捕的区别闹出了笑话。
龚建平被逮捕可能性有多大
消息虽是假的,但龚建平被逮捕的可能性却非常大,龚案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下,已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宣武区公安分局,历来有能啃硬骨头之称。龚建平案只是小菜一碟。上月,最高检察院公布了对黑哨的司法解释,做为基层检察院,宣武检察院自然要坚决执行。
如此默契配合,龚建平报捕和逮捕也只是时间和程序的事情。龚建平现被关在宣武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我国公安系统有一个不成文的条例,一些事实难以定论的犯罪嫌疑人,先关押在拘留所,批捕以后再转到看守所,可此次龚建平直接被送到了看守所,可见宣武分局心中有数。
他们没采访过我们
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这位同志告诉记者,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给我们工作带来很大的混乱,抢新闻没有错,但他们从来没有采访过我们,这是新闻吗?据悉,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已表示不会受这条消息干扰,该怎么工作就怎么工作。如果龚建平不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也不能批捕。
法律专家的忠告
中国足协常年法律顾问杭泉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以前曾和足记讲过,要学习一些法律,写文章要用法言法语,可有些人就不当回事。要知道,报道将属于国家机密(包括司法机密)泄露出去,有可能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如果报道不实,有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要走上被告席。如果随便杜撰司法假新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干扰了司法机关的工作,后果是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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