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扬扬综述:昨天,新华社首次发布了北京籍国际足球裁判龚建平因“涉嫌商业受贿”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的消息。作为国家级通讯社,新华社披露此消息无疑确认了龚建平被拘留审查与“黑哨”有关,而且明确了司法机关已正式开始清除足球圈内的腐败现象。但从新华社消息可以看出,对龚建平处理的有关司法介入仍在“初级阶段”。
新华社的消息称,龚建平去年担任了多场足球联赛的裁判工作。赛季结束后,他被浙
江绿城等俱乐部揭发私下收取高额“黑钱”。龚建平是在3月15日以“涉嫌商业受贿”的由头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拘留的,他的家属16日收到了送达通知书。消息还称:据龚建平的律师王冰说,3月29日上午他已同另一位律师一起见到了拘押在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看守所的龚建平,向他了解了案情的有关情况,并向他提供了司法解释。王冰还向有关办案人员了解了龚建平的涉案情况,并代表龚建平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龚建平取保候审的要求。他介绍说,到目前为止,这个要求尚未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此前,国内不少媒体争先恐后“爆出”龚建平案件的“最新进展”,如“监察部门已查抄了龚建平在北京的家”、“龚建平受贿过百万元,时间长达5年,多位裁判及中国足协、地方足协官员也被怀疑涉嫌此事”、“龚建平已招认了,另一位国际裁判也曾收受巨额贿赂”等各种各样的说法。然而,这些说法均未在新华社发布的权威消息中得到证实。
新华社的消息称:王冰解释说,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案件的处理分为侦查、起诉、审判3个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审查期最高是37天。在这期间,如果没有完成侦查过程,也可根据案情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如果侦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案件,释放在押人员。
而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对此事的法律程序的不少说法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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