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松青北京报道 龚建平一事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未有任何动静,昨日其律师王冰也证实了这一情况。
记者:这两天龚建平的案件是否有所进展?
王冰:还没有。是否逮捕?是否提交检察院?都还没有消息。一旦逮捕,公安机关会
在第一时间通知他的家属。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接到家属这方面的消息。如果公安机关愿意,他们也会通知律师,但现在我也没有接到公安部门的任何通知。
记者:前一阵有有关龚建平受贿100万的消息。您认为龚建平这个案件是否有可能透出些口风呢?
王冰:100万的说法没有根据。律师和公安人员都不可能将案件的细节或审理情况对外透露,那是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就是国家机密。
记者:您说过根据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最高可判15年。是否无论受贿多少金额,也只能最高判15年呢?
王冰:是这样的。
记者:如果以100万元的受贿金额来算,应该判多少年呢?
王冰:这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的时间段来区分,比如收入水平高的地区在收入比较高的时代可能对受贿金额就有不同标准。
记者:为什么一些巨贪受贿一百多万就会被判死刑呢?
王冰:那是说的国家公职人员,而龚建平是属于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性质不一样。
记者:如果足协工作人员被查出有受贿行为,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呢?
王冰:中国足协在民政部注册的是社团法人,在法律里没有一条法律是对社团法人这类人群的受贿作出规定的,就像当初法律并没有对裁判属于哪类人群进行界定一样。
记者:就是说如果足协工作人员涉及受贿将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冰:是这样的。除非像高检2月25日下发的通知一样,也对社团法人的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界定。
记者:如果他们受贿金额巨大,法律也无法制裁他们?
王冰:是的。这些人只能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内部处罚。
记者:这是不是法律上的漏洞呢?
王冰:在媒体看来这可能是法律的漏洞,但在我们看来,法律是严谨的。立法者都是法律专家,是比我们律师还懂法的人,这是一个法律的适用问题,是政治问题。所以我认为,龚建平的事情上升到这个程度,对于现行法律都能解决哪些问题是有积极一面的。
记者:即使人民有公愤也无法给定罪?
王冰:不能因为人民气愤就以法律手段来处理,有罪和违法、违规、违纪是不同的,坏人就是罪人吗?不是这样的。国家的法律也是有层次的,为什么会有法律、法规、条例、纪律等不同的规定,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现在体育总局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就是一种行政上的行业管理,是这种补充的管理手段。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国家现行的刑事法律规定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是罪刑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这是新刑法的颁布实施以后,在基本原则确定上的重大进步,使得人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从根本上消除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以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可能出现的条件,从而使我们国家真正成为法制国家。
记者:法律也要维护在人民中引起公愤的人的权利吗?
王冰:这实际也是维系国家整体利益和公民全体利益。
记者:从情理来讲是难以理解的?
王冰:社会上对这些情况可能出现不理解的地方,但这正是法律的严肃和无情的一面。
记者:足协还有另一块牌子,就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如果以这个牌子进行受贿,是否就有法可依了呢?
王冰:是有法可依。但是中国足球联赛主要是以中国足球协会的名义在运作。
记者:是否有抄家一说?
王冰:没有这事儿。首先这个用词就不当,正确的讲应该是依法搜查和扣押。我和龚建平见面的时候也没有提到这个问题。
记者:那么公安机关是否有对龚建平家里进行依法搜查呢?
王冰: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依法搜查来寻找证据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新浪足球彩票系列短信助您决胜千里!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