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许绍连报道 3月14日这一天,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陈继来是在由早至晚的忙碌中度过的,直到晚上11点,他才带着一身的疲惫回到下榻的酒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有时间坐下来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不过,已经62岁的陈继来却告诉记者,虽然这一天他很劳累,但这一天他也同样很快乐,因为由他提交的有关足球黑哨的议案终于得到了最高人民检查院的正面回应,相当长时间以来一直徘徊在“司法介入”这道大门之外的足球裁判问题,终于被纳入了法律约束的范围之内。
南方体育:我们知道,您是此次向五届人大交“反黑哨”议案的发起人,现在可以说这件事情也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那么当初你是如何想起要发动46名人大代表来联名提交这一议案的呢?
陈继来:我是3月2日来到北京参加五届人大会议的。由于“黑哨”这个问题可以说已经引起了代表们的共鸣,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已经有40多名人大代表在这个议案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3日我向会议提交议案时签名者便已经达到了46位。如果说这个议案再晚那么一两天提交的话,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代表在这个议案上签名。为什么?因为自去年年底以来,很多人大代表可以说便已经在高度关注足球裁判的问题了。
南方体育:那么,您个人对于“黑哨”问题的关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陈继来:其实我早在今年的1月6日便已经给最高人民检查院写出了第一封信,呼吁司法介入“黑哨”问题了,因为作为人大代表,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尽到的一种职责。在我的信寄出一个星期后,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所以很快我便给高检寄去了第二封信。这一次,他们很快便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我最高人民检查院的检察长已经对我的第一封信进行批示了,有关问题正在进行讨论并落实。由于我在给高检去信的同时还给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国家有关领导人去了信,也同样得到了相应的回应,所以为了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并阐明自己的观点,我在1月20日又专程到北京向高检和高法一两个部门进行了汇报。因为作为一名从事体育工作42年的老体育工作者,我对于发生在体育领域的事情还是有着更为直接的认识和了解的。当时我的观点便是:群众呼声如此之大的“黑哨”问题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否则不仅老百姓不能接受,而且社会主义法律的严肃性也将受到挑战。
南方体育:但是,坦率地说,在高检的通知公之于众后,有很多法律工作者对于用“商业受贿”这样的罪名起诉“黑哨”还是感到有些难以理解,认为既然中国的足球联赛是体育事业的一部分,那么便没有理由按照“商业”这样的概念来对待发生在其中的裁判问题?
陈继来: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目前高检也应该只能这么“定性”,其理由与根据则是现在的俱乐部实际上都是企业在运作的。至于裁判的身份究竟该如何认定,其实在高检的通知中还是考虑到了一些具体的情况的,比如说,通知中便有这么一句:“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贿赂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虽然高检已经将“黑哨”问题定性为“商业受贿”了,但如果相应的裁判他本人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应该还是适应于普通受贿罪的罪名的。具体到足球裁判,可以说至少有80%的人都是国家干部,一旦证实受贿,自然也就应该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的相关法律依据来进行惩处了。
南方体育:我们注意到,在高检的通知中有这样一条:“对于一般的违反行业规章的行为,应由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管理规章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对于中国足协的行业管理权,高检依然是充分肯定的。而“一般违章”与“违法”之间的界限高检又是否就是去年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案件中追讼标准的规定》中所说的5000元呢?
陈继来:关于这个问题,我也特别向高检的同志提出了,他们的回答是已经有规定了,应该就是以“5000元”为标准吧。其实如何把握这个界限非常重要,否则的话,又要回到用行规代替法律的问题上了。
南方体育:就在高检通知正式对外公布的时候,中国足协有关负责人表示:“黑哨”问题已经解决了。并且,据中国足协方面称,“淡化”“黑哨”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对此您是如何看待的?
陈继来:作为人大代表,维护社会的稳定本身可以说就是我的一项任务和职责,在目前的情况下,强调稳定第一也是非常现实和重要的。那种认为“反黑”会影响社会稳定的观点根本就是强词夺理。当“黑哨”不除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可能出现不稳定的因素,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中国足球的“黑哨”问题已经如此严重,而我们的球迷还一直在保持着理性与克制,这一点倒恰恰是中国足球的骄傲与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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