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勋平报道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毛昭晰与21个省市、自治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等4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坚持体育道德、树立良好的体育形象以迎接2008年国际奥运会胜利召开》的议案,呼吁依法惩处中国足坛“黑哨”,还中国体育的清白,以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
前一天,谷长春等2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就中国足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等问题
,正式向人代会提交了题为《关于中国足协章程排斥司法介入的合法性及中国足协管理问题的意见》的质询意见,要求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或由国务院指定的相应机关,要对中国足协章程有关规定的合法性、中国足协滥用处罚权的解决途径等问题给予答复,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在追查“黑哨”打击“黑哨”的呼声已经销声匿迹的时候,这两份由全国人大代表提交或提起的议案和质询究竟能不能掀起一场发动在更高层次,进展更有效率的“反黑风暴”?
从目前的种种迹象表明:不管是42位人大代表的提案,还是20位人大代表的质询,都难以在短时期内得到各方满意的结果。据悉,在本届人大开幕之前,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已经就人大代表可能在会议期间提出的有关足球方面的提案和质询做出了某些方面相对缜密的准备,比如对于亚泰俱乐部状告中国足协“排斥司法介入”并“滥用处罚权”的解释等。
外界分析,毛昭晰等42位全国人大代表议案要被大会列入议程的前提是首先通过人大提案委员会,并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才能确定是否提交大会议程讨论。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相对于人代会上更多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议题,足坛扫黑这种仅仅涉及局部工作的议案可能被排除在大会议程之外,但是人大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即使这项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也会有相关议案委员会跟踪处理,但是那样的话,声势也就小了许多。
至于谷长春等2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中国足协章程排斥司法介入的合法性及中国足协管理问题的意见》的质询意见,有关方面同样可以采取相似的处理方法。《人大组织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又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很可能选择在其外的场合对这些代表提出的质询做出一些解释,从而避免了在全国两会这样的场合来仓促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