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打假扫黑反贪,全国人大常委毛昭晰3月10日向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递交了《坚持体育道德、树立良好的体育形象以迎接2008年国际奥运会胜利召开》的议案,呼吁依法惩处“黑哨”,还中国体育的清白,以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
来自北京、上海、吉林、河北、内蒙、黑龙江、云南、海南、江西、重庆、四川、安徽、湖北、福建、山东、辽宁、湖南、广东、浙江等21个省市、自治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
4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在这份议案上签名。42位签名代表来自汉、蒙、满、回、藏、朝鲜6个不同民族,其中有13位全国人大常委、14位副部级以上干部,还有4位大学校长。
议案全文如下:
我国申奥成功,全民欢欣,2008年将在北京举办奥运会,目前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正在积极热情地为办好奥运会作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如奥运场馆的建设、交通的改善、环境的整治等等,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是办好奥运会的物质前提。
但我们认为还有一个方面也非常重要,那就是坚持体育道德、树立良好的体育风气和形象。前段时间媒体报导的足球“黑哨”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影响已经及于国外,许多国家的媒体就此事作了报导。如德国《德国之声》1月24日发表的《中国“黑哨”足以震惊世界》一文说:“中国职业足球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名气,但它的‘黑哨’却一举成名。腐败现象如此深入到体育领域,实在令人担忧。”并说:“中国足协终于咬着牙承认,许多裁判确实受了贿”。文章还引用了《中国日报》的报导说:“这种行为伤害了许多球迷的感情,给足球业带来了严重损害。”(见2002年1月29日《参考消息》)
199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是法制社会,对违法事件最终的解决手段就是法律,法律不能对足球腐败视而不见。在体育运动中有时难免会出现误判的情况,例如裁判水平不够或没有看清作了误判,但误判和因收黑钱而有意吹“黑哨”在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吹“黑哨”是受贿,是犯罪,法律应该对其制裁。
“黑哨”事件已经拖了很长时间,群众意见很大,再不处理会影响中国体育运动在国际上的形象。2008年奥运会就要在北京召开,为了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足球“黑哨”事件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司法应该介入。这是为奥运会作好准备而必须要办的事。否则中国体育何以取信于世界。我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体育黑哨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健康的,中国的裁判是公正的!(体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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