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足坛坊间里外,专家群众,议论最多的话题,好像是俱乐部到底可不可以将足协告上法庭。长期以来,人们议论纷纷的另一个话题,则是中国足坛的黑哨假球这两大毒瘤。
其实中国足坛这三大问题,归根结底却只是一个问题:中国法治不健全。中国司法机关既没有介入整治假球黑哨的行动,又没有监督中国足协整治假球黑哨的行动。与法治发达
的国家相比,中国既没有足球法治,也没有法治足球。
将足协告到法庭,纯属小儿科
在法治发达的国家,足协能不能被告上法庭,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在英美国家,法院不需要《行政诉讼法》授权,从来就有权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仅如此,法院还有权审查各种行使法定权力的组织的管理行为。大学开除学生,行业协会处分会员,当事人都有权申请司法审查,即提起行政诉讼。足球协会怎么可能处于法院监督之外呢?
实际上,不管是在英美法系还是在大陆法系,都有一些以足协为被告的著名司法案件。大家都知道1995年震惊国际足坛的博斯曼案件。由于欧洲法院的这个判决,国际足联不得不废除了若干敲诈转会费和限制外援的行规。而这个案件的起因,就是比利时足协,依据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的有关转会费和限制外援的行规,拒绝给比利时列日俱乐部球员博斯曼,办理转会法国顿刻尔克俱乐部的手续。比利时足协自然也就成了该案的第一被告。
而在美国2000年的一起著名的反托拉斯案件中,以加拿大球员弗莱瑟为首的数名球员,将美国足球大联盟和美国足协,告上法庭。而事件的起由,正在于美国足协的若干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强迫球员与大联盟签约,而不是与各俱乐部签约;以及允许俱乐部在合同期满后,强征转会费。
打击假球黑哨,当然要用刑法
假球黑哨似乎是中国特产,但其实不然。外国一样有假球黑哨(统称match-fixing)。但是假球黑哨只有足协去管,而没有司法介入,没有刑事制裁,那就有点中国特色了。
外国假球黑哨近年风行的比较火的,是在曲棍球和橄榄球领域。印度,巴基斯坦,南非,澳大利亚都曾爆发假球黑哨丑闻。虽然美国和欧洲的主要足球联赛假球黑哨丑闻少见,但九十年代英超还闹腾过打假球的丑闻。
欧美足坛之所以假球黑哨不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有严密的刑事法典,司法机关随时可能介入假球黑哨调查。以美国为例,大致说来,凡是打假球吹黑哨的人,都有可能面临至少两种刑事检控。其一,美国各州刑法几乎都有欺诈罪(fraud)。欺诈罪的要点是以欺骗公众或者个人的方式,剥夺别人财产。打假球吹黑哨当属欺诈公众,剥夺球迷财产。其二,美国普通法上有阴谋罪(conspiracy)。阴谋罪的要点是两人以上串通,密谋非法活动(不一定是犯罪活动)。不管密谋者最后有无着手准备犯罪,阴谋本身就是犯罪。打假球吹黑哨的,少不了密谋这一环,也就免不了刑事惩罚的威胁。(北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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