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司法迟迟不介入
千万别变成“男李响”
摘自1月10日作者日记
早上起床后,立刻上网看有什么新的进展。发现我的名字赫然在体育频道的头条,标题是:新华社记者杨明说:暂时不能公布8名裁判名单。心里吃了一惊,赶快看个究竟。
稿件出处是《北京青年报》,文章说,不公布裁判人名是因为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揭开足坛腐败的盖子,让其他裁判和俱乐部主动坦白。原来作者是把我在新华网论坛回答网民的内容中挖出了一块。稿件没有用原义,掐头去尾,这下我恐怕要遭殃,领导会认为我乱讲话。心下不禁惶惶然,决定从今以后不接受采访了。
又看到方益波在杭州发了浙江法学界开研讨会的稿件,里面有个学者认为裁判无法受法律制裁。还有浙江检察院的人说,司法不能介入是因为有‘三个吃不准’。这可是有关导向的稿件,我就怕法学界把没有结论的争论公开说出来,这样对裁判交付问题非常不利。
上班后,把昨晚见到龚的事汇报给部领导,小许听后给我看了总编辑在交班简报上讲的一大段话。里面对我们有关黑哨的前期报道给予的充分的肯定,而且还肯定了我在新华网接受网民提问的事,这下我放了心,看来昨天两小时的访谈内容没捅什么漏子。
回到记者组办公室,又看到搜狐网上有条关于我的文章,标题是“我不怕黑社会!——新华社记者杨明访谈。里面是我回答一个叫“卓越兄”的三个问题。
我和新华网已经在线访谈后面发表了声明:不经过作者和新华网的同意,任何媒体和网络不得擅自摘编文中观点和谈话,但是,这位卓越兄自称是搜狐的记者,他就登了他自己问的问题,这种聪明的做法实在高明。
怎么突然之间,我成了传媒报道的焦点,这可有点不妙,别人会怀疑我故意自我炒作,这种虚名不是我想要的,文字记者还是要用自己的文章获得别人的承认,别因为这事把我18年来的默默笔耕形象毁了。
找了半天,没有发现网上采用新华社评论员的评论。难道这些人居然看不出那篇东西的分量和来头?《体育界不容许腐败现象存在》的标题,这可不是新华社的口吻,细心人会体察出这可能就是中央领导的批示。
事实上,这是自从黑哨事件曝光以来,新华社发表的第一篇带有立场和观点性的评论,而且署名是新华社评论员。这样重的一篇稿件被网站忽视,看来他们真有点不懂政治。听小许讲,这篇评论先是副总编辑从1000多字压缩到1000字,后来又由总编辑亲自压缩到600字,可见下的工夫巨大。
我从终端里调出这篇稿件,认真看了几遍,明显地,新华社已经把打黑升了格,基本上是中央领导批示的精神。幸亏我昨天在网上访谈前了解到这精神,所以,讲话才心里有了底。
《新华视点》那边联系采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事还没有着落,现在,焦点的焦点就是司法能不能介入,假如不能介入,我觉得黑哨事件很可能会不了了之。
一直想给足协的董华打电话要求介入他们对裁判的调查,但又觉得足协肯定不想让新华社介入得太深,犹豫了几次,还是作罢。
原深圳金鹏俱乐部老总,目前经营着金鹏大酒店等企业的利焕南昨天也站了出来,加入到宋卫平、桂生悦和李书福组成的“反黑联盟”。
他说:我不隐讳,当时我们金鹏俱乐部也给裁判送过钱,一万元到三万元不等。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没办法,足球的大环境所迫。花钱就是想买个公平。有些裁判员拿到钱后会嫌少的,当然也有裁判员将钱退回来的。在利焕南眼中,并不是所有裁判都是“黑哨”,孙葆洁就是利焕南非常尊重的一名裁判员。
当记者告诉他有一个俱乐部曾向记者透露某裁判员为一场比赛曾经收受20万元黑钱时,利焕南笑了笑,“这个裁判员很黑,这在圈内是有名的,我们也跟他打过交道。有一场比赛我们曾经给他送上3万元,结果他还不大买账。这些人真黑,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实际上,在上飞机时你突然检查,有些裁判员肯定满口袋是钱。”司法介入为何这样难摘自1月12日作者日记
没有进展,又一次进入等待的僵局。在千唤万唤之后,司法依然不肯介入,执法机构这种态度不知到底是为什么,看来,司法部门真的非常慎重,大概的确法律有漏洞。
这场打黑战斗很有可能就此流产,浅尝辄止、凑热闹跟风,这真是新闻界的悲哀。中国足协根本就不想让新华社再插手,什么线索也不告诉你,对这种官僚衙门作风,我还真始料不及。
上午,给董华追了几次电话,想约阎世铎谈谈,是否让我们了解些足协正在做哪些工作,我们能否接触裁判,通过内参再反映一下裁判方面的情况。但是,董华的口吻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不再称我“杨主任”,而是生硬地说:“那你发份传真过来吧。”这是公事公办的态度。按照足协的惯常规定,记者采访要提前向足协写传真请示。
“裁判肯定不能接触,足协有明确规定,裁判擅自接受记者的采访要受到处罚。”他补充说。
“我们是想写内参。因为,前几篇都是俱乐部的一面之词,我们想听听裁判是怎样说的。”
“这事我可做不了主,我现在是在外围,我只能请示。”
足协的态度变化真快,看来,这个独立王国连内参都染指不进了。足协有规定,多么可笑和荒唐!这仿佛是皇上有谕旨,天王老子也别想触犯。他们这种对裁判的“保护”到底为了什么?用行规来调查?不是说裁判拿钱已经超越了行业管理范畴了吗?取证后怎么又开始用行规来封锁消息,实行内部处理?阎世铎的“认错说”和“宽大政策说”委实是荒唐。你怎么就可以定性为错误,你又不是法院怎么能擅自决定宽大和不宽大?
中午,陈培德打来电话,他以为我还在杭州。他说他准备说服杭州公安局介入调查,他对中国足协目前关起门来的做法很反感。我说咱们正好是不谋而合。
“必须要发起下一轮攻势,促司法介入。我们不想办法突破,黑哨调查就会进入又一个可怕的僵局。”我同意尽快去杭州,和他及宋卫平商量此事。
下午,宋卫平来了电话,想了解中国足协到底最近在干什么。我对他说,中国足协对我们新华社采取了疏离政策,他们的态度似乎证明他们有大事化小的迹象。
“要那样就完了。再告诉你一件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栏目小组这两天让我给他们些证据和细节的画面,我原则上同意了,他们准备下周六公开披露那些裁判的名字,你看有问题吗?”
“我担心足协会因此整你。”
“你能不能给阎打个电话,摸摸他的态度。事情进展到现在又遇到僵局,我们必须要联手向前推动。我知道他对你的印象不错,觉得你很成熟,我也信任你,向他推荐过你。我很重视你对整个事态的判断、对阎的判断。你觉得他是个果断敢为的人,还是个图有其表、根本不值得依赖的草包呢?”
我笑着说:“可能不是第一种吧。但是,我认为中国足协目前的作用和阎的态度已经不重要了。阎要听上面的。这样吧,我吓唬他一下,就说我们和央视想给9个裁判曝光,他肯定坐不住。”
“好,我等你回音。”
我手上没有阎的手机号,立刻给董华敲了个电话。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董华一听要曝光裁判真名实姓,实了。“别忙,别忙,我帮你约老阎,你们周一见面谈吧,我介入不了这样保密的事情。”
我马上给宋卫平打回电话,告诉他周一可能能见到阎。我告诉他:“其实,撕开黑幕口子也可以绕过裁判这道难题。可以把教练向教练组受贿的事实举报给杭州公安局,立案调查。这个不存在争论,通过这个切口,可以间接涉及到裁判问题,也可以使打黑运动不这样冷下来。现在媒体已经开始转移注意力了。甲A集训马上开始,国家队热身赛快要开始,到时候,黑哨事件恐怕真要不了了之,这正是足协拖延的目的。”
“我也在这么想。我杭州公安局有朋友。有两场球是通过教练当中间人做的,涉及到的裁判中有一个是孙葆洁,我估计孙不会收钱,要是裁判没收钱,中间人就可能构成欺诈罪。你能不能下周来杭州一下,我们商量一下行动计划。我只有16日有点事,其他日子都有空。”
“好,周一我见完阎世铎就争取去。你千万先别答应让《新闻调查》公开曝光裁判,如果拍,也告诉他们只能提供内参图像。这事不能太莽撞。如果司法真不介入,那帮混蛋裁判说你诬告或说我们诬告,咱们还真没办法。”
“好,我先不答应他们。等你回话。”
晚上,《体坛周报》的张敦南来电话,约我写篇文章,题目为《黑哨嘲笑法律》,我说这个我敢写,也需要写,用真名也行。对方说,你的身份和作用不一样,千万别让人感到你都开始悲观了。我同意了。下面就是署名为“忧天”的评论原文:
新华社记者的内参提交了,中国足协的证据拿到了,高层批示下达了,法学界的观点也明晰了,然而,黑哨僵局依然无法突破!执法机关依然没有介入,黑哨们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再惶惶不安,他们在偷偷地哨笑着法律!
北京市检察院法律研究室主任的个人观点代表着执法机关某些人的态度。虽然他也想通过《刑法》条款制裁裁判,虽然他也明确认为裁判收钱构成受贿罪,但他的结论是:司法不能介入。即便中国足协或其他人将证据转交检察院,他们可能也不受理。
打黑到到今天,人们才发觉打出一个法律的黑洞。这种理论上有罪,但实践不能定界的悖论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假如果真如此,法律就不但没有保护人民的利益,反倒纵容着“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那么,以前买肉的、买菜的都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现在,口子开得这么小,下岗人员这么多,我们的法律是在开玩笑吗?法律的漏洞真那么多吗?我们为何不都去钻法律的空子?
最高人民法院保持着沉默,最高检察院保持着沉默,是足球太小吗?是大事太多吗?
以打击黑哨为前奏的反腐败盖子揭了又盖紧,而惟一能拧开盖子的司法铁拳却迟迟不出。为什么?人们需要一个最终的说法。
我举报了,不收摘自1月14日作者日记
上午一上班就听到个振奋的消息。小黄说,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究室的那个人给他打了电话,说他和几个人仔细研究了一下法律,认为裁判身份不存在模糊的问题,司法完全可以介入。
“咱们马上约他和他面谈,如何?”
小黄拨完电话,说他那边有个会,约好下午4点见我们。
我非常兴奋,这下好了。障碍突破了,黑哨们等着司法的铁拳吧。我开始偷偷写了个公开稿,只有简单几句话:最高法院认为司法完全介入黑哨调查云云。我准备把这短消息让最高法院的人过目,只要同意发表,这就是个爆炸性新闻。
中午吃完饭,想打个瞌睡,最近太累了,本来就瘦,又掉了8斤肉。但是,怎么也睡不着。我突然想到,高法的态度明确后,检察院按理就该立刻介入,我应该先去咨询一下,如果他们能介入,我就把手头的证据线索提供给他们。
1点整,我开车前往北京市检察院,准备先找宋军,告诉他最高法院的态度,听他怎么说。
1点50分,我给市检察院总机打电话,转法律研究室。没人接。接线员说1点30分上班。我转起诉处电话,还是没有人接。熬到2点05分,法律研究室还是没人接。我决定干脆去举报中心,直接去咨询,如果他们接证据线索,我就以一个普通公民身份举报。
找到举报中心,一位副处长接待我。我说:“我是新华社记者,想来咨询一下黑哨的问题,如果最高法院认为裁判收钱构成公务受贿,你们开不开始立案调查?”
一个中年女同志认真地看了我的记者证,开始笔录。那位副处长说:“我听说了黑哨的事,也看过些报道。即便最高法院同意司法介入,我们也得等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态度后才能采取行动。”他证明了公、检、法三家谁也不管谁,最高法院表态没用的说法。
我心里一凉,从档案袋里取出了我手里的证据线索,其中有一份绿城俱乐部盖了公章的“情况汇报”,里面列举了8名裁判收取了他们的钱,具体场次、日期、金额和裁判名字写得很明确。另外,我还把我们写的内参给他看,里面有绿城中间人详细的口供,以及我当时做的笔记。
“这些不叫证据,只能算线索。这么告诉你吧,即便你今天是来举报的,我们这里暂时也不收。在上级没有明确给我们指示前,我们还是照裁判身份不明来对待这事。假如裁判不算国家工作人员,检察院就管不着,是公安部门的事。另外,即便交也不是交我们这,要是有北京裁判涉嫌,要看他工作单位在哪个区,由区检察院受理。”
我说:“我知道裁判是哪个区的,我能找找看吗?”
“我建议你先别找,最高检察院没发话,你找也是瞎找,等等再看吧。”
我承认我当时非常地沮丧。司法部门对此事似乎并不在意。等?已经等了半个多月了!
“你有名片吗?”
“没有。我是控告申诉处副处长,这个处对外叫举报中心。”
“我能公开报道你们的意见吗?”
“别,先别提,这事挺敏感的。”
他把我客气地送出门。寒冽的北风中我竖起了衣领。想起了黑大汉那天研讨会上的发言,我发现他说的没错。
找区级检察院,找海淀区的起诉处副处长王兆峰,他那天是支持的,看他收不收。这事我非弄下去不可,我心里说。
回到办公室,小黄打来一个电话。“杨明,高法又变卦了。那人不接受采访了。他说院领导刚给他们打了招呼,现在谁都不能乱表态,这事要认真研究后才能有结论。”
“怎么了?连我们也拒绝采访吗?”
“一律不接待,看来情况不妙。”
我真的有些泄气。网上传闻阎世铎曾秘密去最高法院请教司法介入的事,出来后说,司法介入不可能。这难道是真的?
怎么这么难?到底是法律有漏洞还是司法机构保守、怕担风险?我担心是前一种,否则,恐怕也该表态了。
放了几天的内参还是要写,题目为《媒体大众呼吁司法介入黑哨调查》。现在只有寄希望于中央批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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