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舆论和俱乐部的压力下,中国足协终于低下了高昂的头,对裁判的管理做出重大改革,在7日上午公布了9条新规定,把裁判的上岗权、处罚权部分地交给了俱乐部和社会。
足协的这些新规定是如何出台的呢?
不久前,记者曾经偶然与中国足协的一位领导和裁委会官员李东升碰在一起,让裁判
问题闹烦了的这位领导对李东升说:“裁判问题这样下去也不是事,我看今后对裁判的处罚不光要加大力度,而且可以考虑向媒体曝光,让他们也有一种压力。”李东升对这位领导说,国际足联对裁判的处罚是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向外界透露。这位领导很率直地表示,这没有什么不合适,我看可以试一下,中国足球有自己的特色和国情。
这段对话,应该说是足协对裁判加强管理和委派执法联赛裁判新办法出台的前奏。自广州吉利和浙江绿城掀起“扫黑风暴”后,要求对裁判使用制度加速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足协这次出台裁判管理和比赛裁判委派的新办法,显然是足协内部的激进派占了上风。面对社会越来越多的不满,足协只能做出妥协,而这种妥协实在是出于一种无奈。
足协裁委会办公室主任李东升曾受命在上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裁委会的秘密会议,足协专职副主席南勇亲自向这些老资格的裁判们寻求解决裁判问题的办法。在会上,裁委会的官员们,就裁判的管理和使用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大家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除了要求裁判提高职业道德外,更重要的是从每一个细节上堵住裁判腐败的渠道,让社会重新树立对裁判的信任。
在这次会议的基础上,李东升整理了这份裁判管理和使用的新方案。但有关人士介绍,这份方案出来后,并没有再征求裁委会其他人员的意见,所以,有些条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严谨的地方。
也有人认为,这是足协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一种把问题交给社会,逃避矛盾的做法。既不得罪俱乐部,也不得罪裁判,裁判上岗,由俱乐部老板定,当然裁判出现了问题,足协也可以说,裁判都是你们挑选的。
这是一个高招,也是一个损招,只是不知会有多大的生命力。
对足协的这些新规定,裁判又是作何反应呢?
消息公布会,记者与多位裁判进行了联系,一些人表示,对于这些新规定也是刚刚听说,由于具体的东西还没有看到,也不想进行过多的评论。但更多的裁判认为,足协的新规定有不少是缺乏说服力的。首先是裁判的名誉问题。裁判是国家公民,享有国家所赋予的一切权利。而新规定要求,裁判要先由俱乐部的老总们画圈,然后再决定是否有资格吹今年的比赛。这样的结果是,俱乐部老板把候选裁判名单透露给媒体,而一旦落选,落选裁判就会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而给他们的名誉造成损害。
其次,新规定要对违纪违规或执法出现问题的裁判向社会公布,这是与国际足联规定所背离的。国际足联一般的做法,是对执法出现技术问题的裁判,只在内部进行处罚。足协的做法一旦遭到裁判的抵制,以国际足联的规定为依据提出抗议后,足协肯定又会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第三是裁判的待遇问题。裁判的使用实行聘任制,这是中国足球的创举。但既然是聘任制,那么裁判也就有权利提出吹比赛的待遇问题,目前执法甲级联赛的主裁判每场劳务费一般在千元左右,现在裁判将面临更大的社会压力,这些报酬对他们来说是否值得。
一位裁判对记者说,我们现在是“破鼓”万人捶,社会不满意,足协再对我们施压,我们的心里都很矛盾。你要是提出不吹比赛了,人们肯定会认为你出问题了,继续吹比赛吧,气也真够受的。一切都先把这段时间熬过去,事情都平静了,我们再作新打算。(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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