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高帆报道 桂生悦,这个MBA毕业的原吉利足球俱乐部总经理近几天有点想不通,因为吉利告中国足协侵犯名誉的官司,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给驳回了,而此前他一直认为即将开庭———天河区法院的合议庭都已经成立了。
天河区法院6日已经就吉利状告足协一事下达了裁决书,依法驳回了吉利的起诉。在这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1天法民初字第3830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中国足球协
会是全国足球专项体育社会团体法人,是依法负责全国足球竞赛活动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吉利俱乐部是中国足协管理的职业足球俱乐部。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协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和《中国足球协会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吉利俱乐部作出处罚决定,吉利俱乐部以中国足协作出的处罚决定内容严重失实,并将该处罚决定提供给新闻媒体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法应驳回原告起诉。经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裁定驳回了吉利俱乐部的起诉。
桂生悦认为法院偷换了概念,吉利并不是要足协撤消处罚,而是告足协侵犯名誉,法院回避了这个起诉要求。他表示此事有点蹊跷,因为一个多星期前,吉利的律师就从法院方面得知合议庭已经成立了,并知晓了合议庭的具体组成人员。
昨天上午,中国足协法律顾问杭泉明就最近涉及中国足协的吉利、亚泰两起官司表明了中国足协的态度,认为天河区法院的裁定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中国足协表示尊重和服从。而昨天下午,吉利集团的法律顾问楼韬对这个裁决书从法律角度发表了吉利的看法,认为裁定书事实上根本没有从正面回答“为什么不能受理”的原因,只是表示,中国足协与俱乐部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俱乐部不能状告中国足协。楼韬说:“从法律上讲,中国足协作出处罚决定,并且随后向媒体公开处罚决定,这意味着同一法人已经实施了两个行为,即处罚和提供新闻素材,而事实上,我们并不是向法院要求撤销中国足协对我们的处罚,而只是向法院说明当初中国足协提供给各媒体的有关中远和吉利一役的材料多处失实,已经严重侵害了吉利俱乐部的名誉,从这个角度看,我们针对的不是中国足协的处罚,而是中国足协的侵权行为,法院说我们是告中国足协的处罚,这明显透偷换了概念。”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凡是向新闻单位提供材料,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一旦对当事人造成名誉侵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俱乐部状告中国足协,可以说是有法可依的。
在春节之前,吉利方面肯定会就此事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力争维护自己的每一份权利。但桂生悦实话实说:“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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