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北京专电 中国足协又挨一炮,昨天,中国足协还在为裁判会议忙碌着的时候,长春亚泰俱乐部也在北京中国大饭店召开了信息通报会,宣布正式向中国足协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中国足协恢复亚泰队甲A联赛参赛资格,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长春亚泰俱乐部总经理张嘉成表示,俱乐部已经委托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的周卫平律师率律师团于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在诉状中,长春亚泰
俱乐部认为:足协作出的足纪字(2001)14号处理决定是不客观、不公正的。“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该决定,取消对长春亚泰俱乐部、球队及其教练员和球员的处罚,恢复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的甲A资格,恢复主教练及受罚球员的工作和参赛权利,恢复长春亚泰俱乐部及其球队应该享有的其他合法权利,并要求中国足协行政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张嘉成同时表示,亚泰队上赛季最后一场和浙江绿城的比赛最终6比0的结果很真实,是亚泰队依靠球队自身实力、努力拼搏获胜的真实比赛,其真实性不容置疑。为了进一步证明比赛的真实性,亚泰俱乐部还特意制作了很多该场比赛下半场比赛录像的VCD送给出席会议的记者。
周卫平律师表示这次诉讼总共两单:一是俱乐部诉中国足协;二是教练员和球员诉中国足协。周卫平认为中国足协的这次处罚是不成立的,他提出了三点原因:一是处罚没有任何的证据和根据;二是中国足协超越了法律的授权范围,有越权和滥用行政权的嫌疑,而足协的章程上却没有取消升级资格的规定;三是足协的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
长春亚泰起诉足协的3点依据
1、中国足协的性质不仅是社团法人,还是法律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其实施的管理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中国足协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亚泰俱乐部及其教练员和球员对中国足协“14号处理决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应予受理。
2、国际足联章程并没有规定绝对排斥司法介入足协纠纷,中国足协章程关于纠纷不经过司法解决的规定,不应包括对行政管理权不服而产生的纠纷经司法解决。中国足协作为中国法人和中国法律授权的组织,应当严格按照中国法律履行职权,其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应受司法审查。
3、中国足协“14号处理决定”是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为,亚泰俱乐部及其教练、球员不服“14号处理决定”
而与中国足协的纠纷,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不能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法解决,因此本案不应适用《体育法》第33条之规定。
发布会有内情
新快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海澄)长春亚泰俱乐部昨天在中国足协的家门口炮轰中国足协,把足协又一次推上了法庭。但是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亚泰方面突然改变策略,由总经理张嘉成顶替执行董事兼任俱乐部新闻发言人的刘玉明,代表俱乐部发言,到底用意何在呢?
据了解,1月18日晚上,也就是亚泰俱乐部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前夜,中国足协高层领导曾经和亚泰俱乐部抵京的高层———刘玉明秘密接触,目的还是希望亚泰方面能和中国足协合作,取消本次新闻发布会,因为足协目前被“黑哨”问题弄得很是被动,不再希望亚泰站出来给中国足协继续施加新的压力。对于亚泰等五家甲B俱乐部的处罚,足协会在最短时间内给他们一个说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影响这五家俱乐部对2002赛季的备战工作。
据亚泰俱乐部内部人士透露,亚泰此举并非和吉利集团一样,而是想得到他们觉得本来就属于自己的升A名额。因此足协和亚泰的秘密接触在一度陷入僵局之后又有所改变,最终亚泰方面对中国足协承诺,在新闻发布会上他们将有所保留。中国足协也只能暂时保持缄默,对于亚泰的起诉,中国足协有关人士表示,长春的官司由足协聘请的律师去处理,毕竟从上诉到法院接受诉讼以及最终双方对簿公堂都需要一个不短的时间,当务之急还是尽快调查解决关于“黑哨”的重要问题。(海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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