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艾兰北京报道 本周,中国足协正式向广州天河区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中国足协此次委托中国足协长年法律顾问杭泉明和北京大地律师所梁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杭泉明律师对记者说:我们认真研究了各种法律文件之后,向天河区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也就是说,天河区法院不应受理这个案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天河区法院在不少地方未能按照该《解答》受理。根据《解答》规定,原告所在地可以受理各种名誉权官司,但原告所在地必须是行为损害实施地,中国足协所作的处罚决定是通过诸多媒体传播到原告所在地,吉利只能在广州起诉媒体侵权,而不能起诉中国足协,如果吉利认为中国足协侵权,那应到被告所在地(北京)提起诉讼。天河区法院应认真审查侵权内容,在《解答》中规定以下是侵权:当事人在公众场合受到新闻报道、文学作品诽谤,但并没有将处罚决定列到其中,既如此,天河区法院依照什么理由受理名誉权诉讼呢?最高法院已有司法解释,工作中上下级发生的任何纠纷,不适用于名誉权,中国足协和吉利俱乐部在行业上属于上下级,因此,处罚决定不适用于名誉权诉讼,这样,天河区法院不应管辖此案件。
杭律师称:我们先提出异议,如果法院裁定驳回,那我们就积极准备应诉,我觉得我们胜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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