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假者”罚出场
1、除上海中远汇丽队外,其他队一律取消本年度升入甲A联赛的资格。
解读:中国足协这回真的是言必行,行必果,而且出手极快,体现了“阎掌门”斩立决的决心。同时,这个处罚也不算轻。这意味着,被制裁者至少要等待两年才有重返甲A的可 能性;这意味着,打一场假球可能要付出几十倍的代价,甚至“倾家荡产”。虽然,有关处罚的轻重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争论,但总体上看,足协的处理是恰当的,而且作为第一次打击假球,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也说明了中国足协治理联赛环境的决心。现在的问题是,明年的甲A组只有15支球队,每一轮都有球队轮空,甲A随之存在滋生假球的土壤。但这仅是技术问题,中国足协不会不作出考虑的。
2、取消9月29日成都五牛队对四川绵阳队、10月6日江苏舜天队对成都五牛队、浙江绿城队对长春亚泰队三场上场比赛国内球员2002年注册资格。
3、取消四川绵阳队、成都五牛队、长春亚泰队、江苏舜天队和浙江绿城队在以上三场比赛中上场国内球员2002年和2003年转会资格。
解读:上述球员不是每一个人都参加了假球交易,但“乱世需用重典,矫枉难免过正”,阎主席有话在先,对于假球的主犯、从犯和涉嫌者,一律严打。这让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所谓旁观者清楚,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制假贩假,但消极的不作为,就是包庇纵容者。
4、取消四川绵阳队、成都五牛队、长春亚泰队、江苏舜天队和浙江绿城队2002年和2003年甲、乙级联赛引进国内球员的资格。
解读:不让球员转会,也就不应该再让这些俱乐部引进球员。这一条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为了防止上述球队利用处罚钻空子。足协应该把第2条、第3条与第4条处理决定并作一条处罚,这样更明确些。
5、给予四川绵阳队、成都五牛队、长春亚泰队、江苏舜天队和浙江绿城队在该三场比赛中执教的国内主教练,停止2002年赛季工作一年的处罚。
解读: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处罚令,相信所有的人都会确信这是不痛不痒的的处理,大不了一年之后再复出嘛。但不要忘了,他们被处罚时被定性为参与打假球。这些劣迹足以对他们的足球生涯产生毁灭性影响。不妨联想一下,一伙制售假烟假酒者受到争议宣判时的情景。他们可能也不会东山再起了。因为若如此,就应了《足球之夜》的张斌说过的话:“只听说过不要脸的,没听说这么不要脸的。”
6、取消四川绵阳队参加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的资格,降为乙级队。
解读:活该!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不管你是不是真正的“元凶”,但总归打了假球。
7、以上俱乐部从本决定下发之日起进行3个月的内部整顿,并将整顿结果于2002年1月15日前上报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将根据上述俱乐部内部整顿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参加2002年度的甲、乙级联赛和足协杯比赛。同时对被处罚运动员和教练员保留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权利。
解读:这条决定有官样文章之嫌,不必多谈。但俱乐部如果真的进行内部整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本报记者梁军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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