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足协重拳砸向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浙江绿城五家俱乐部的同时,本以为能坐收渔翁之利的广州吉利队也没能逃脱,遭到足协重罚。
9月29日甲B联赛21轮上海中远与广州吉利队的比赛中,广州吉利队因对上海中远队前锋马克在补时阶段的进球不满,多名队员围追裁判,致使比赛一度中断。中国足协处罚决定为:
1、1号运动员田野停赛4场(2002年甲级联赛1-4轮),罚款人民币1万元;28号运动员图穆停赛8场(2002年甲级联赛1-8轮),罚款人民币2万元。
2、主教练周穗安和俱乐部总经理桂生悦分别停止比赛工作4场(2002年甲级联赛1-4轮),各罚款人民币4万元。
3、在比赛没有终止的情况下,广州吉利队擅自离场,经裁判员和比赛监督多次劝告仍未恢复比赛,给予广州吉利俱乐部警告处分。
上述人员在处罚期内,不管在国内将是否转会,只要参加由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其处罚均为有效。上述处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并应在处罚生效后30日内寄交中国足协的银行帐号,逾期不交的,将处以加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更严厉的处罚。本报记者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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