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俱乐部为钱起诉 广西俱乐部为球反诉
备受足球圈内外关注的广东宏远俱乐部“消极比赛”官司,在拖延了四个半月后,将于本周二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庭重新开庭审理。
广西足球俱乐部在承办2000年广东宏远俱乐部甲B联赛后,拖欠了100万元的承办费,宏远俱乐部总经理岳永荣多方努力毫无结果,不得已将广西俱乐部告上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 法庭。然而,广西足球俱乐部方面马上以宏远足球队“消极比赛”为由,提出反诉。法院今年3月20日首次开庭审理此案,但开庭仅五分钟,便因为宏远出示的法人证明主体不是“宏远足球俱乐部”而是宏远体育发展公司,不符合法人条件,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再审。
休庭期间,审判长曹克多次招集双方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工作,争取庭外和解,但双方分歧实在太大。3月21日,法院再次召集双方律师商谈,宏远俱乐部的代理律师王智敏坚持认为:“广西足球俱乐部应该把剩余的100万元款项全部付清,这是没任何商量余地的事情。”而广西俱乐部潘律师也拿出了相关的合同条款来辩护,他认为:在合同第一条中就写明,“没有违反体育道德精神的行为,下面的条款才生效。”而去年宏远队主场与太阳神队的比赛就出现了消极比赛的情况,所以后面的条款事实上已经失效。
问题的关键由此浮出水面,即宏远队与太阳神队一役究竟是否消极比赛。相信届时双方律师将就此在法庭上比拼一番唇枪舌剑。
记者就有关法律条文和证据分别采访了双方律师。宏远代理律师王智敏表示:“这段时间我们宏远方面并没有做什么准备工作,而只是将营业执照准备好了,来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同时将起诉单位由原来的宏远足球俱乐部换成了东莞宏远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这次开庭不会像上次那样中途夭折了。”在首次开庭中,代表宏远俱乐部出场的只有王智敏律师一人。对此,他告诉记者:“这是我们有信心的表现,我们肯定能打赢这场官司。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宏远俱乐部是完全按照合同来履约的,但对方(广西足球俱乐部)就没有做到,所以法律自然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我相信我们会是胜利者。”据了解,宏远方面将在8月7日重新开庭时增派包德明律师前来共同出庭。据说这名宏远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是广州的一位“金牌”律师,俱乐部希望他的到来能够给予王智敏强有力的支持。届时包、王两人表现如何,将成为庭审的一大看点。
而广西足球俱乐部方面的潘律师告诉记者:“我们在休庭期间准备好了很多相关证据,届时在法庭上将会一一出示,另外我们还将在法庭上纠正对方对媒体的不信任态度。”他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秘密:鉴定消极比赛的条例其中一条是“比赛造成影响极坏的后果。”也就是说,如果要认定影响极坏的后果,就必须有媒体和足球圈内人士对该场赛事的评价和描述,这主要来源于媒体的相关报道。因此潘律师打算步步为营地进逼,首先让对方接受媒体的评价是值得信任的观点,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出示相关证据。据了解,广西足球俱乐部方面对打赢本场官司是志在必得,俱乐部董事长兰有义和两名律师届时都将出庭。
从法院方面透露出的消息是:江南区法院已感受到了相当大的压力,这不仅是因为案情棘手,而且来自四面八方各式各样的报道令法院感觉到判决将造成极大的影响。审判长曹克表示:由于考虑到本案的影响力大、涉及面广,所以必须十分谨慎对待。
职业联赛走到今天,对“消极比赛”的认定一直是让中国足协颇为头疼的事情。无论是轰动一时的“隋波事件”还是两年前的“渝沈之战”,有关方面都苦于拿不出证据而不得不一次次让“假球”成为若有若无的东西,从而留下一块永远的心病。因此可以说,作为确认是否“消极比赛”的第一案,这桩官司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将会对中国足球产生深远的影响。 本报记者 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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